宁海借钱纠纷案开庭 原告"心情不好"差点丢了十万元
2012年05月28日 18:45:07
浙江在线05月28日讯 陈某,42岁,宁海人。3月23日,陈某一脸愤怒,到宁海法院起诉了一桩借款纠纷。
被告的是她的一个亲戚马某,借了陈某10万元钱,迟迟未还。
马某不止欠陈某一人的钱,踪迹半隐半现。为了给马某送达应诉和开庭材料,法官费了不少心思,最终是通过通讯公司确认马某的移动电话,以短信的方式送达了诉讼材料。
5月25日,案件在宁海法院开庭。开庭前一天,法官还专门跟陈某确认了时间和地点,并提醒她不要忘了带借条。陈某连声说说:“好的,好的。”
5月25日8点半,法官左等右等不见陈某过来。一开始,法官还以为陈某在路上耽搁了,打电话问她到了哪里,陈某说:“今天心情不好,不想来了。”
法官以为听错了,问她“为什么?”
陈某有点不耐烦,“就是心情不好,没有为什么。”
法官愕然,告诉她:“你今天不来开庭相当于放弃了你主张的诉讼请求,这样既浪费了你交的诉讼费,也无法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陈听了,急了,最终在当天赶到了法庭。
到庭后,陈某解释说,她后来得知起诉马某的不止她一人,担心这10万元拿不到,所以没有心情来开庭。
此案最终缺席审判。
主审法官说,她还是第一次碰到因为心情不好就不来开庭的情况。陈某的案子中被告马某也没有到庭,被告缺席的案件,只有原告参加了庭审以后,案件才能进入执行程序,才能参与分配。如果陈某没来,实际上等于是放弃了她自己的权益。
东南商报 记者 胡珊 通讯员 金萍 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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