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9日讯 舟山嵊泗县质监局日前在枸杞乡庙干社区,就当地一起使用不合格汽车起重机案举行公开审理会。该局邀请了案件审理评审员、枸杞乡和社区干部群众、特种设备使用相关企业代表共20多人参加。这也是嵊泗县质监局首次在案件发生地审理案情。
今年3月13日,嵊泗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发现枸杞人洪某用检验不合格的汽车起重机从事吊船作业,随后县质监局依法要对洪某的起重机进行查封。然而洪某抵触情绪较强烈,不但不停止作业,查封起重机时还拒绝到现场。执法人员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规定,建议给予洪某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审理会上,执法人员向与会者介绍了案情,相关证据证明也通过投影仪一一展示在与会者面前。 4位评审员对案件作了进一步了解,并进行了点评。大家一致认为,质监局的调查耐心细致,处罚决定合法、合情、合理。
随后,评审员吕财宽也谈了自己的一点想法:“当事人经济条件比较困难,我觉得接下来大家是不是也帮他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庙干社区管委会主任黄晓满说:“老洪这人我晓得,平时为人蛮勤恳,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他们夫妻俩身体也有病。这件事情发生后,他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希望质监局的同志在处罚上是不是能轻一些。”对于大家的意见,质监部门表示将予以充分考虑。
嵊泗县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举行此次公开审理会,目的在于让更多的群众和企业了解办案过程,提高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也给当地的干部群众、相关企业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今后,凡是涉及民生、安全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案件,都将在发生地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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