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杭州召开的2012中国法治论坛——司法透明指数研讨会上,一份含有100项的司法透明指数指标首次露脸,供来自全国各地的学者、业内人士进行研讨。
制定司法透明指数,既是国内首创,也是国际上首次尝试。
这个大胆的设想,是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钱弘道去年在省高院召开的“深入推进阳光司法专家意见征询会”上提出的。
之后,这个设想就成为了2012年浙江省高院的重点调研课题之一,并委托钱弘道教授主持研究。
钱弘道教授选取了湖州市吴兴区法院作为司法透明指数的研究样板,尝试将法院司法透明的程度以科学的量化方式展现到公众面前。
其中,判决书的网上公开率,以及庭审的直播或录播,这两个指标成为研讨会上的热议问题。
浙江省高级法院院长齐奇在听了各路意见后说,在互联网信息化时代这样的背景下,他切实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但也想挑战这个压力。
“只有公开才有说服力”,他说,“江平(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导,原全国人大常委,中国政法大学校长)老师给我们泼一点凉水也很好,说法律文书搞好也不错了……我也表个态,在大家的指点下我们一定推行这件事情,理性推进司法公开。”
作为实验法院,吴兴法院说,经过研讨会后,司法透明指数的指标会再修改,修改后,将委托第三方来进行评估打分。
关于裁判文书上网率
这是初步设计的司法透明指数指标的第30项指标,将上网率分成“50%以上”、“20%以上”和“20%以下”三个标准。也是昨天研讨会上,与会专家讨论最多的一项指标。
参与“司法透明指数指标”这项课题的湖州吴兴区法院院长许学锋解释说,50%以上、20%以上和20%以下,其实是分别代表了这项指标的完成度好、一般和不好。
但指标中出现这样的百分比,也在会上引发了争议。
胡虎林(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生效裁判文书上网,这会不会涉及到侵权问题?而且,为什么会有50%、20%这样的指标,那不就是说还没有完全公开,还是不透明。
江平:我觉得从司法透明指数来说,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裁判文书的公开,这应该是最根本的。
莫于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对于裁判文书的几点,需要我们考虑,我们公开向谁公开,怎样公开,这非常有讲究的,如果仅仅是公开,它有时候让你哭笑不得。
关于庭审直播
每年选择案件进行网上、电视庭审直播或录播,这是初步设计的司法透明指数指标的第82项指标,分为“20%以上”、“10%以上”、“10%以下”三个标准。
对于这一项,除了同样有与会专家认为百分比的量化是不合适的外,多位专家都对这一条表示了特别的支持及期待。
刘作翔(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院、博导,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司法在中国还是很神秘化,包括我们前几年有一些省发布的规定,尤其是禁止媒体的介入,包括对旁听人的限制都很厉害,现场直播可以破解场地的局限性所带来的问题。
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导):在公开方式上要注意充分地利用现代的新型媒体来推动阳光司法。比如刚才说的庭审,如果1000人要旁听,你不可能有这样的现场,但是你有直播方式就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
据都市快报 通讯员 王华卫 章丽美 记者 郭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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