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31日讯 5月31日,温州市委组织部发布2012年“考绩择才”、“赛场挑才”公告,宣布今年将分别采用上述两种方式,选拔任用总计20名县级干部。此前,已两次发布“挂牌招才”公告,选拔9名县级干部。
就在上月,温州市委召开常委会,讨论决定2011年度“考绩择才”、“赛场挑才”提任领导干部人选。加上此前选拔的2位“挂牌招才”干部,22名在各自“赛场”的实绩较量中胜出并通过严格“德考”的干部,分别被提任为正县级或副县级领导干部,成为温州市首批通过绩擢方式提拔的干部。至此,去年3月出台的《绩擢法》所规定的三种干部选拔方式,均已结出实践成果,“以实绩说话、凭德才用人”的导向鲜明形成。
为推进这项温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向更深领域探索,进一步提高绩擢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近日,温州市出台《关于健全完善干部绩擢制度的若干意见》,对绩擢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一系列调整、充实和完善。
绩擢成干部选任的重要方式,考绩成果应用范围逐步扩大
加大绩擢方式选拔干部的力度,是此次调整最引人关注的内容。《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行“考绩择才”、“赛场挑才”、“挂牌招才”,推进绩擢方式选拔干部的常态化、制度化。同时规定,每年新提拔县级以下领导干部中,通过绩擢方式产生的,应不少于四分之一。
这一规定,表明了市委市政府“让干事者有机会,让干成事者有舞台”的决心与力度,也预示着,今后,绩擢不再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一种“点缀”,而是真正成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方式。
除了为数不多绩擢提任的干部外,其他考绩名列前茅的干部,该怎么用?《绩擢法》及其姊妹篇《考绩法》实施一年多来,考绩结果的应用和效率问题,一直是干部群众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对此,《意见》规定,实施考绩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对绩擢过程中表现优秀的领导干部,可纳入后备干部队伍加以培养;对于考绩不佳的市管后备干部,将及时调整出后备干部名单。实施考绩与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相结合。今年开始,在开展“领导职位空缺预告提名”、“开门约荐、差额遴选”和公开选拔等工作时,将设置部分岗位专门面向考绩优秀干部和考绩“优秀单位”推荐的干部选拔。这就意味着,一次“比赛”成绩,将可多次使用。
同时,还拓宽绩擢干部使用渠道,今年开始,绩擢方式选拔干部的,可提任领导职务,也可提任非领导职务。具体来说,被评为考绩“优秀单位”的市直单位和市级功能区,可提任副县级领导干部,也可提任副调研员,且不占所在单位非领导职务职数限制。
为进一步发挥考绩促劣的作用,《意见》明确规定,今年开始,考绩排名列后10位的县(市、区)、功能区副县级领导干部,以及列后3位的市直单位正县级领导干部、列后15位的市直单位副县级领导干部,当年予以谈话诫勉;累计2年的,进行组织调整;累计3年的,予以改任非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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