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全部控制住 本报记者 盛高 摄
浙江在线06月04日讯 一年撞车8次,三年撞车20次,黑车司机的李某驾车技术看似不咋地。
看似平常的交通事故,却暗藏玄机。虽然车牌和车主经常更换,但和李某撞车的老是那几辆车,不是我撞你,就是你撞他。
经过警方侦查,一个骗保团伙浮出水面。这其中有黑车司机、轮胎店店主、汽修店店主。
昨天北仑警方通报了这起涉案金额达百万元的骗保案件。
接连车祸,“碰碰车”意在骗保
北仑小港江南东路有一家汽修店,两间破旧不堪的平房,招牌不起眼。
这家看似破破烂烂的店,却深得一些车主钟爱。隔三差五,便于有一些“破相”的汽车开进汽修店维修。
这一切,看似平常,背后却隐藏着一个骗保团伙。
今年4月初,宁波的太平洋保险、人寿保险、平安保险三家保险公司屡屡发现蹊跷现象:有几辆私家车频繁“出事”,两三年内发生了30多起交通事故,其中一辆汽车几乎每月发生一起事故。
民警说,这其中还有个怪圈,尽管车牌和车主每次都不同,相撞的总是那几辆车,不是我撞你,就是你撞他,过两天换个循环。
这些车就跟“碰碰车”一样,每撞一次损失都不小,保险公司理赔金额从2000元到30000元不等。被撞车主都到固定几家个体修理厂进行修理。
经过警方侦查,一个涉及30余人,主要由黑车司机和修理厂老板勾结,恶意串通,人为制造事故,涉案金额达百万元的骗保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5月23日下午,宁波北仑警方调集50余名警力,对涉嫌通过驾驶机动车制造假事故从而骗取保险金案件的嫌疑人集中收网,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
撞一次车,净赚一半保险金
李某,35岁,从安徽老家来到北仑,花了几万元买来一辆黑色二手桑塔纳轿车,做黑车生意。
2009年5月李某驾驶这辆桑塔纳轿车在江东与驾驶吉利美日轿车的小旺发生相撞,李某负全责,获得保险公司9550元的理赔。
看似平常的交通事故却暗藏玄机:李某和小旺本是相识,甚至应该算是“合作伙伴”,他们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只为了骗取保险公司的理赔金。
李某惯用的手法是在这辆桑塔纳上搭载旧的保险杠,与同伙制造逼真的“追尾”事故,交警在认定是交通事故,且无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开具事故快速处理单,保险公司理赔员出现场定损。
比如要求更换数个零件,理赔数额为8000元,李某与熟悉的个体修理厂老板商量好,不更换,而是简单修理,总共花费4000元,但仍让修理厂老板开具8000元的发票,保险公司根据修理厂的发票和修理清单进行理赔,不久,李某获得了8000元的理赔金,除去实际支付给修理厂老板的5000元,李某“净赚”3000元保险金。
李某交代,仅2009年就发生交通事故8起,获得理赔金额7000元到20000元不等。从2009年到2012年共作案近20起,获得赔偿金10多万。
修理厂老板是其中的“灵魂人物”
“三人行必有我师”。在这群团伙中光靠李某这样单打独斗,想骗取保险金,那只能是一句空话。警方调查发现,在这起骗保案中,在幕后运筹帷幄的正是汽车修理厂的老板,张某。
平日,他向上联系保险公司,让理赔员夸大损失,高额定损,向下联系车主,让车主有技巧的发生事故,自己则通过在修车时“偷梁换柱”、或虚开发票等环节,都是他赚取利润的“门道”。
最夸张的,有的汽车修理厂老板为谋取更多的利益,甚至亲自驾车“出事”。
靠制造一起这样的事故,修理厂起码能比正常维修多赚一两千元,这也是张某铤而走险的动力。
为掩人耳目,车子不停地过户
民警调查中发现,这几十起交通事故,虽然驾驶员不同,车牌号不同,保险公司不同,但汽车却是同一辆。
原来,同一辆汽车如果发生多起事故,保险公司将拒保。为了继续骗保,作案人员便频繁将汽车过户,这样一来,车主姓名得到了变更,车牌号也进行了重新选择,作案人可以投保同一或其他的保险公司继续骗保而不被察觉。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几乎每辆涉案车辆都有5、6次过户记录。其中一辆雪佛兰轿车,仅查实的,就分别在2008年1月、2010年11月、2011年2月、2012年2月和同年4月进行过户,时间最长的不到3年,时间最短的才2个多月。
据保险业内人士透露,保险公司在是否受理这笔保险业务前,会对车辆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但发生交通事故理赔很正常,一般来说,只要每辆车每个年度的理赔数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很少会引起“骗保”的联想,更何况如果前后不再同一家保险公司投保。正因如此,使得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未被识破。
除此之外,在这起案件中,汽车修理厂还利用自身有不少换下的废旧零件的“优势”,往往选择像发动机部件、疝气大灯等价格比较贵的零部件“下手”,和车主勾结,将坏零件换上事故车,制造假事故现场,向保险公司索要较高金额的理赔金。
警方提醒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经侦大队民警提醒,常见的骗保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制造交通事故。
利用报废车辆或者将报废零件安装到车上制造假事故现场。没投保的车辆发生单方事故后,则用别的已投保车辆故意制造双方事故,利用已投保车辆负全责来进行骗保。
二、汽修中“偷梁换柱”。
汽修厂欺瞒车主,利用客户怕麻烦、委托其索赔的心理,以及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不肯自行拆估的机会,在修理过程中“偷梁换柱”,将坏零部件换上事故车,向保险公司索要高额保险赔偿金,赚取差价。
三、伪造汽车修理发票。
汽修人员或消费者通过熟人找一些汽修厂开汽修发票,或直接购买假发票,甚至还对真实的汽修发票进行涂改,夸大损失,然后到保险公司骗保。
四、冒名顶替骗保。
在事故发生后,隐瞒无证驾车或酒后驾驶等情况,找人顶替违章驾驶员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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