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十年之内“嫁”两夫 为两夫各生一女儿
2012年06月06日 09:32:00
浙江在线06月06日讯 近日,东阳警方破获一起重婚案:妇女张某因还在哺乳期,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她的“丈夫”饶某则被刑事拘留。
今年47岁的单某,老家在东阳一偏僻的山村。1999年,由于家境贫困一直未娶的单某,到云南大理打工时,认识一名当地女子张某。
接触几个月后,两人感觉良好。单某就按照习俗,前往女方家说亲。得到同意后,单某给了聘金和聘礼,就将张某带回东阳。
因张某当时未到法定年龄,两人就打算先同居一段时间再领证。2000年9月27日,张某生下一女儿。两年后,两人领了结婚证。
单某说,可能是年龄相差大,也可能是山区生活艰苦,两人的感情并不好。一次吵架时,张某撕了结婚证。
2010年初,张某到东阳城区一饰品厂打工。其间,她结识了江西男子饶某,一来二去,两人有了好感。
去年4月25日,张某彻底移情别恋,不愿跟单某过日子,决定外出打工。虽然单某不同意,但张某执意离开。一走,就是一年多。
事实上,张某是到了饶某的老家,与饶某以夫妻的名义同居。今年2月24日,张某在江西生下一个女儿。3月,张某跟饶某又到东阳白云街道一饰品厂打工,女儿则由饶某爸妈带养。
5月17日,张某思念大女儿,想回家看看。一回家后,单某便不让其再出去。无奈之下,张某只好告知一切,称自己已跟别的男人在一起,生有一女儿。但单某还是不让张某再出门。
5月26日晚,接到张某电话,饶某上门带人。村里人岂会答应,将他拦住了。
东阳市公安局佐村派出所民警将饶某带回派出所。经查发现,饶某仅读了一年书,曾因盗窃被处以劳动教养和判刑。
每日关注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浙江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