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高速公路上的“夺命飞行物”肆虐
2012年06月06日 11:07:24
一个不经意的抛洒动作可能酿成悲剧
“由于在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的时速大多超过了100公里,货车掉落物体,如车载物、车辆零部件等,碰撞之下有极强的杀伤力。乘车人扔出车窗的垃圾,如报纸、易拉罐等,尤其报纸,很容易遮住遮挡驾驶员视线。一旦发生意外,都将造成严重的后果。”浙江省高速交警总队江山警官说。
杭州的司机刘师傅就曾经碰到过这样事情,他告诉记者,有一次他在杭金衢高速公路上行驶,前面的一辆轿车的车窗内突然飞出一个矿泉水瓶子,刘师傅躲避不及,车上被砸了个正着。所幸是刘师傅驾驶经验丰富,及时控制住了车辆,没有发生事故。
交警部门表示,交警在各高速公路收费站都有轮流执勤,一旦发现有货物捆扎不牢或有抛洒滴漏现象,会要求立刻改正,问题排除后才能上高速。在高速路段上,有巡逻车来回执勤,一旦发现有行驶中的车辆存在抛洒滴漏情况或隐患时,会提醒司机,并押送车辆在下一个路口驶离高速。如果发现路面上有威胁交通安全的异物时,会通知专门清障车来清理现场。
“但是有些车辆的零部件脱落,或是车上人员随意抛洒物品,这些都是交警很难巡查到的,需要行车人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江山表示。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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