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8日讯 爱车刚买来,李先生就在油箱盖上贴了“加93号油”的提示标签,就是为防加油站员工疏忽大意加错油。可他的担心还是成为现实,他开车到鄞州邱隘一个加油站加油时,那里的工作人员竟然将柴油加到他的车子里了,结果导致车子故障。李先生无奈在鄞州法院起诉这个加油站,索赔车子的维修费。
油箱盖上贴有提示标签仍被加错油
3月21日下午1时45分许,李先生驾驶他的爱车“东风本田CR-V”,到鄞州邱隘一个加油站加油。
他看到加油站外的马路上刚出了一起车祸,在将自己的车子停到加油机旁之后,就立即跑出去帮着打电话报警了。
大约过了10分钟,他回到加油站。加油站工作人员告诉他,已经加好油,油费300元。他就付了钱,要求开了发票,然后开车离去。
车子没开多远,他察觉到动力异常,接着发动机竟突然熄火了。他多次点火都没成功,最后只能采取紧急停车措施。
“车子买了才两年多,一直都没有什么问题,为何加完油后变成了这样?”他立即担心起来,“会不会是加错油了?”他打电话给维修人员,询问这种故障的原因,结果证实了自己的判断。
他当即跑回加油站,问加油的那位工作人员是否加错了油。“没加错,加的就是柴油。”对方淡定地回答。“你没看见油箱盖内外都贴着提醒标签吗?”他不由得愤怒地质问起来。对方没有应声。
他又去找加油站里的其他工作人员,才知加错油的是一名实习生。经与加油站交涉1个多小时,加油站才将他的汽车拖到4S店维修,并支付了维修费用。
车主要求加油站对故障后遗症负责
3月25日,4S店通知李先生取车。李先生考虑到车子可能会有关联隐性故障,要求加油站书面承诺对车子的发动机故障给予2年或5万公里保修。加油站方面口头表示同意,并没有出具书面承诺。
大约过了10天,李先生发现车子的故障留下了后遗症。车子开到每小时三四十公里时,发动机就会抖动,而且抖动有越来越明显的迹象。他再次找到加油站要求维修,但遭到拒绝。
李先生只好到法院起诉加油站。他提出,加油站工作人员的工作严重失误,违反了《加油站服务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加油时应保证加油品种和数量无误”的精准操作要求,造成他使用才2年多的爱车出现不应该有的故障,隐性损失也是必然存在的。他现在索赔车辆维修费43000余元。
加油站认为车主本人也是有过错的
加油站的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出,李先生开车前去加油时,没有向工作人员提示加哪一种油品。而且,李先生当时把汽车停在了加柴油的位置上。
工作人员加油时,车上还坐着李先生的两名亲戚,并没有对加柴油提出异议。因此,从主观上讲,李先生也有一定过错。
加油站的诉讼代理人表示,假如李先生坚持索赔,还应提供发动机有故障的证据,并且要证明发动机故障与加错油有关,另外需要证明维修的必要性。
法院现正对案件作进一步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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