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晚,崔永元连发四条微博,反驳湖南省教育厅对他的回应:……恳请贵厅不要再拿“政府机构”说事儿,政府机构不应该酱紫。”所谓“拿政府机构说事儿”,应该是指湖南省教育厅对崔永元的回应中的一句话:“省教育厅作为政府机构,依照自身的职能职责不宜代替民间组织直接发文和参与组织。”一些评论文章也认为湖南省教育厅至少“在理论上”有不配合的权利。
政府机构是干什么的?对有利于公共事业的活动,有什么理由采取既不“支持”,也不“参与”的立场?是表示政府机构与民间组织的身份差别呢?还是要避免被不当利用?如果是后者,在理论上有一定合理性,但是,这个顾虑,具体到崔永元的乡村教师培训计划,就说不通了。去年已有湖南的乡村教师参加了培训活动,即使湖南省教育厅没有参与去年培训活动的组织工作,只要问一问本省参加过培训的老师,就能了解到这个培训活动是否具有公信力。再一个,此前,包括湖南在内,还有甘肃、贵州、四川、黑龙江等省的共约700名乡村教师接受这个培训。特别是黑龙江省7名官员冒充教师来京,被培训活动主办方发现并曝光、遣返,也足以说明培训组织工作的严格和透明,湖南省教育厅还怕什么呢?难道其他省份的教育厅因为配合过崔永元培训活动,就失了政府机构的威严或威信了吗?
去年12月6日,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亲自带领几名被欠薪的农民工到公路局去讨工资,并要求下级法院院长都要这样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的逻辑,法院院长是不是也不宜替农民工讨工资呢?
所谓“理论上”湖南省教育厅有不配合崔永元的权利,敢问这是什么“理论”?猜想一下,无非是这样几点:一、你崔永元不是教育厅的上级,有什么资格要求教育厅干这干那的?二、崔永元的教师培训活动,也不在教育厅的工作计划内,不支持你,也是教育厅的权利。如果这样的理论站得住脚,还有更好更狠的“理论”回答崔永元:你是电视节目主持人,管什么教育的事?狗拿耗子!你一北京人,有什么资格来管湖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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