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自”项目综合收费退费办理截至6月30日
2012年06月14日 07:33:40
杭州自今年1月1日起终止城市道路“四自”项目综合收费,截至6月30日,杭州银行的各退费办理网点即将关闭。为方便广大车主办理退费工作,“四自”工程道路综合收费管理处再次提醒,车辆统缴费缴费有效期超过2010年1月1日(含)的主城区车辆的车主赶紧携带身份证和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杭州银行各网点办理手续。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书、车主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月30日后退费的只能到市城市“四自”工程道路综合收费管理处(秋涛支路5号)办理。ETC与统缴卡绑定的车辆须到杭州市ETC服务处(朝晖路122号)办理。详情请见杭州建设网(http://www.hzjw.gov.cn),咨询电话:0571-56180880、56180853、56180858、56180806。(萧山区:82704337、余杭区:86222246)
来源:
杭州网-杭州日报
作者:
记者 韩璟
编辑:
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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