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从左至右分别为许德勇、许攻卫、马振宏、吴某和欧某。
浙江在线06月14日讯 去年8月23日和29日发生的诸暨枪击案,即将尘埃落定。昨天,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许德勇被指控伙同许攻卫、马振宏等人,涉嫌5起抢劫案,造成8人死亡。
据检察机关指控,去年8月23日下午,许德勇为抢劫金融客户,伪装后携带非制式仿64手枪至诸暨市大唐农业银行踩点。当晚9点左右,被害人蒋某从ATM机上取款之后,返回面包车。此时,许上前持枪顶住蒋某,伸手去抢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俞某的提包。蒋、俞二人大声呼救。许开枪朝车内射击,致蒋身亡。尔后,许择路而逃。
同月29日中午,同一场景被许德勇在诸暨市三都农村合作银行门口复制。这一次,他将目标锁定在刚办完银行业务的袁某。为骗取袁某的信任,他佯装帮忙移开了挡路的电瓶车。而当袁某开车经过停车场通道时,他谎称电瓶车无法移动,趁袁某视线转向副驾驶之际,他立即开枪射击袁某头部。因袁某的车子继续朝前行驶,这一次,许德勇仍未能抢劫得手。
除此之外,许德勇还制造了3起更为血腥的案件。
1991年4月26日,他伙同上海人马振宏,携尖刀从上海赶至义乌,准备盗窃香烟。晚上11点左右,他们翻墙蹿入烈士陵园,撬开了陵园管理人员居住的平房。居住于此的陈某、杨某夫妇被惊醒。许、马二人见状立即猛刺陈某夫妇,致二人当场死亡。其后,他们翻找财物时发现一8岁男童,将他捆绑后丢于床上,这才携款逃离。
同年9月25日,许德勇伙同卜某(已死亡)携枪窜至嘉兴,当晚10点准备工具盗窃一农村商店。店主孙某被惊醒。二人见状,合力杀死孙某,然后洗劫了商店。
2001年11月28日,许德勇和同村老乡许攻卫准备“干一票大户”。于是,当晚11点,身怀利器的二人驾驶电动三轮车从诸暨市马剑镇来到陶朱街道下新村方某家的别墅。待客人离开、主人熄灯睡觉之后,他们翻墙入室,翻找卧室财物。方某夫妇发觉后反抗,被二人分头杀害。事后,方某不满周岁的外孙女开始啼哭,也被残忍杀害。
去年9月6日,许德勇在诸暨大唐一出租房被抓获。之后,许攻卫、马振宏也先后在宁夏和上海落网。昨天,他们均以抢劫罪被起诉。尽管马振宏的犯案时间已超过20年,但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他仍被追究刑事责任。
与许德勇等人一起受审的,还有两名非法买卖枪支的被告——玉环人吴某和四川人欧某。2005年4月,吴某经欧某介绍购得两支仿64手枪和若干子弹。同年6月,他将枪支卖给了许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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