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城市两个"合法"婚姻 两个"老婆"几乎同时产女
2012年06月14日 16:23:45
浙江在线06月14日讯 在同一个城市和两个女人登记结婚,绍兴人杨某为了保住两个胎儿,竟然荒唐地选择了重婚。6月12日,越城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杨某有配偶还与他人登记结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年。
杨某今年40岁,有过三段婚史。第一任妻子与其在2003年办理离婚手续;2004年底,他和第二任妻子张某在越城区登记结婚;2010年4月,他又和郑某在绍兴某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结婚。
杨某和张某两人是自由恋爱结婚,婚后两人关系一直还不错。但时间一年年过去,张某却一直没有怀孕,杨某就渐渐对张某产生了看法。
2009年,杨某认识郑某,两人关系迅速升温,次年4月,郑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就要求杨某和妻子离婚,并和自己结婚,否则就打掉肚子里的孩子。杨某求子心切,就答应了。令杨某想不到的是,没过几天,张某也欣喜地告诉他自己怀孕了。杨某两边都舍不得。于是,他拿着与第一任妻子的离婚证,骗郑某说已经和现在的妻子离婚了,郑某一听杨某离婚了,想都没多想,就欣然和杨某去领结婚证。2010年11月,两个“老婆”先后产下了女儿,时间相差不到半个月。
杨某也一直奔波在两个“家”中,一直到2012年元宵节。张某听朋友说杨某在外面有女人,好像还结婚了。张某于是拿着杨某的户口本去民政局核实情况,结果发现传言都是真的。张某毫不犹豫地提出离婚,并于2012年3月底向派出所报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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