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工资报酬劳动争议 "职工法律流动维权岗"来了
2012年06月15日 07:09:47
浙江在线06月15日讯 职工与企业如何开展平等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欠薪”、“工伤”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发生时,职工应该怎样维权?最近,“职工法律流动维权岗”走进衢州果胶有限公司,为职工们提供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从业卫生、劳动竞赛和女职工保护特别规定方面的咨询。
“维权岗”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调处企业劳动争议、提供法律援助和困难职工帮扶等。当天下午,在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果胶公司劳资双方代表经平等协商谈判,达成并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
“通过集体协商,我们企业员工人均收入提高了30%。”公司工会主席张巧仙告诉记者,这份工资集体协议提出企业男女职工同工同酬、定员定岗,规定生产部实行计产、计耗工资分配方案,还明确了“除门卫和食堂外,不低于1500元一个月”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工资发放时间等。
公司总经理柴正荣则表示,工资集体协商“让企业和员工都少些麻烦”。“企业要发展,一支稳健的员工队伍很重要,而薪酬是留住员工的重要因素。”他承诺,今后企业开出的最低工资都将超出衢州市职工最低工资的5%以上,而且每年都将有一定幅度的提高。
据了解,衢州市现已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达3967家。到今年年底,已建工会的企业中,签订集体协议将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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