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6月15日讯(通讯员 王凌杰) 5月14日晚,白杨派出所接群众郑某报案称:2012年04月12日其与假房东签订了艾肯金座某公寓十个月的租房合同,后经证实被诈骗,损失人民币10500元。
原来郑某所住房屋的真正房东于女士在看《1818》时,发现他的租客卷入了一起租房纠纷,租客摇身一变,成为房东,还是个假房东。这一看,于女士着急了,不会我的房子里住的也是别人,于是上门核实。不看不知道,一看还真下一跳,他的租客还真是个假房东,把他的房子租给了别人。于是被骗的租客郑某就马上报了警。
刑侦中队民警经过前期侦查,发现假房东骗的不只有郑某一人,下城区、滨江区都有同类案件发生,于是赶紧把线索传递到下沙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领导极为重视,立即将此案件作为重点案件加以侦查,后又串并了辖区闻潮派出所的一起案件。通过一些秘密侦查手段,确定了那假房东的藏匿处。于2012年6月14日在宁波鄞州区将该男子宋英明(29岁,宁波鄞州区人)抓获。
经过初步调查,该男子还牵涉到了其他城区的一些租房诈骗。你从这个假房东手上租过房吗?那就抓紧与下沙公安分局白杨派出所民警进行联系吧。联系电话:0571-87283130(白杨派出所报警电话转杨警官)
警方在此提醒,租房时一定要核实房产证及房东身份证原件,可千万不要看了复印件就信以为真,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1、 假房东拿了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然后拿了别人的身份证件、照片去假造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而那个别人的照片长得与假房东有点像的,让别人以为房产是他本人的,又不会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2、 这个假房东不是普通的二房东,二房东是以自己真实身份去将房子租出去,这个人却是假冒自己是一房东,他有专门作案使用的房产协议书,房子地址只要更改一下就可以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