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十二五”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昨出炉,未来,杭州因刚需仍然较大,如果不引导与控制,房价仍会上涨。杭州将禁止别墅供地,主要致力于推广低碳的一次性装修房屋销售,以推动产业发展。
“十一五”房地产投资占总投资30%
2006年至2010年,杭州房地产项目新开工面积达到6510.6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新开工4593.77万平方米;房地产总投资额达到3237.73亿元,平均年增长率达到15%;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例一直稳定在30%左右,成为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
房地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从2005年的5.63%,上升到2010年的6.85%;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由12.78%上升到14.07%。2006年至2010年杭州市房地产业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保持在20%至25%。
其中保障性住房在“十一五”期间也得到长足发展,主城区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面积累计达410.32万平方米,竣工480.31万平方米,为近6万户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困难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
主城区廉租住房累计新开工29.29万平方米,竣工12.96万平方米。五年累计开工建设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两项公寓”108.15万平方米,竣工56.94万平方米。
五年房价上涨130.35%,不利于产业发展
《规划》指出,“十一五”期间,房地产业发展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首先是商品住房价格阶段性上涨过快,不利于可持续发展。比如,主城区商品住房成交均价从2006年初的8750元/平方米上升到2010年的20155.84元/平方米,净增长130.35%。
“房价阶段性上涨过快,增大了普通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的难度,助涨了投资、投机性购房,不利于产业可持续发展,也加大了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压力。”市政府办公厅相关负责人分析。
其二,“夹心层”问题日益突出,准入与退出机制有待健全。
不断攀升的商品房价格直接抬高了商品住宅价格底部,扩大了既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又买不起或租不起商品住房的“夹心层”群体。同时,由于居民收入来源多元化、隐蔽化、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管理部门对申请收入与资产状况的审核难度较大,对保障对象的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尚不健全,退出的执行还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其三,涉及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法规政策存在滞后现象,如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商品房预售管理、物业管理、保障性住房管理等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急需法规政策依据。
未来房地产业需求较大房价可能进一步上升
杭州房地产需求量仍将维持在比较高水平。杭州将继续吸引周边人口向杭州集中,据统计,近年来仅省内高校毕业留杭就有约6万人,产生大量租房、购房的需求。
而目前,杭州中低价位商品住宅越来越少,主城区内已难寻单价在10000元/平方米以下,或总价在100万元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扩大了既不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又买不起或租不起商品房的夹心阶层。
有关调查显示,至少家庭年收入在平均水平的0.9倍以上才能在杭州买得起一套面积为70平方米、单价为10000元以下的住房;至少家庭年收入在平均水平的1.15倍以上才能买得起一套面积为90平方米、单价为10000元的住房。
未来,留杭人口的住房需求还是比较大。根据省教育厅的数据显示,大学毕业生居住方式以租房为主,比例达71.5%,其中租住农民房的比重为38.9%,人均居住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占27.2%。
同时,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农民房的比重高达49.9%,人均居住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占33.9%。
随着近年房租的普遍上涨,加剧了留杭人员的住房困难,迫切需要政府加强面向这些群体的基本住房保障。
但是,“十二五”期间杭州市不可能把大量耕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后续的土地供给主要将依靠存量挖潜,这也将直接导致保障性住房开发成本大幅上升。此外,受房地产市场调控与增量土地可供有限性影响,土地出让金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财政可用于保障住房建设的资金也带有不确定性。
同时,商品房价格上涨潜在压力也较大,在完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逐步提高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后,房地产开发用地成本和地价的上升,可能进一步推高房地产开发成本。此外,来自本地的自用性刚性需求,与浙江民间资本丰裕,投资性需求强劲相结合,如果不加以引导与控制,将拉动房价进一步上升。
保障性住房总建设规模达1750万平方米
“坚持鼓励自住性合理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是杭州市“十二五”房地产行业发展的目标。
在十二五规划期末,杭州房地产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和GDP的比重稳定在13%和6%;全市平均每年住宅开工量保持在1400万平方米左右,保障性住房新开工量占当年商品住房总量的30%左右。
廉租住房继续做到“应保尽保”,保障总量约为1万户;经济适用住房通过“租售并举”方式,实现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衔接,三年内保障总量达到2.5万户;市、区两级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保有量)达到300万平方米以上。
全市保障性住房五年总建设规模达到1750万平方米,年度建设规模约350万平方米。主城区保障性住房五年总建设规模达到1390万平方米(约13.1万套)。其中,廉租住房20万平方米(约0.4万套),经济适用房150万平方米(约2万套),公共租赁房120万平方米(约1.9万套),拆迁安置房1000万平方米(约8万套),人才专项用房100万平方米(约0.8万套)。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建德市、临安市、桐庐县、淳安县七区县(市)保障性住房五年总建筑规模达到360万平方米。
禁止别墅类用地供应
通过对“十二五”期间杭州市人口数量和人均居住房面积的预测值等基础数据分析,“十二五”期间住房总需求为:全市规划商品住房年开发量约950万-1083万平方米,五年开发总规模达4750万-5415万平方米;其中主城区年开发量约450万-583万平方米,五年建设总规模达2250万-2915万平方米。
新增非住宅商品房总量:参照2000年以来杭州市非住宅竣工面积占总竣工面积28.54%的平均比例,结合目前实际,“十二五”期间非住宅商品房开发量应占总开发量的比例20%左右。非住宅商品房规划五年开发总规模1015万-1185万平方米;其中主城区五年建设总规模达665万-835万平方米。
“十二五”期间需要超过5.5万亩供地需求。
其中,按平均容积率2.5计算(下同),全市保障性住房用地(净地)总需求量约为11500亩。
商品房住宅用地(净地)总需求量约为34350-38350亩,平均每年供地6870-7670亩。
全市公建用地(净地)需求量约为6100-7100亩。
杭州市明确规定,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有效供给,限制中高档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禁止别墅类用地供应。
逐渐取消毛坯房推广一次性装修模式
《规划》指出,杭州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重点防范投机性需求过旺、房价过快上升带来的社会风险、金融风险。
杭州市规划,到2015年,实现50%的新建住宅使用太阳能光电和光热系统。同时,逐渐取消毛坯房,积极推广一次性装修或菜单式装修模式,对处于城市中心繁华地段住宅项目或高层住宅项目要求全装修,将全装修的要求作为住宅用地出让的前置指标进入招拍挂合同。对开发、购买全装修房的开发商、消费者给予政策上的优惠,研究推进实施住宅全装修工作的相关政策。至2015年,主城区销售住宅实现60%一次性装修。
杭州将通过完善房地产行业的政策法规,加大打击囤积土地、捂盘惜售、欺诈销售、抽逃资金等侵害购房人权利的行为;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规范开发商对预售资金的使用;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防范专项资金,防范项目资金链断裂给社会稳定带来的不良影响。
进一步放宽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住房保障用地指标优先安排、申报优先审批、征地优先办理。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
据每日商报 作者 张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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