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1日讯 68万元的大订单,对方要求货到付款,这样的生意厂家应不应该做。最近,诸暨市东白湖镇的一家科技有限公司遇到了天上掉下的“馅饼”,事实证明这样的“馅饼”不能吃。
6月初,诸暨市东白湖镇的一家科技有限公司在网上接到了一份订单,对方自称是长沙市某化工设备厂,要求购买200台专业设备,总价值68万元。长沙的这家公司表示,由于企业刚处于起步阶段,经不起大风险,所以要求货到付款。这家公司便再三承诺,货到后一次性付清钱款。
对于这份订单,诸暨这家公司的负责人有些纠结。一方面,他想到自己创业时的艰辛,比较能理解对方公司的难处,动了恻隐之心,准备接下这单生意。另一方面,他也有顾虑,双方之前并无业务往来,自己对长沙的这家公司也并不了解,就怕“肉包子打狗”,68万元的设备有去无回。
就在负责人举棋不定时,诸暨市工商局璜山工商所的几名工作人员恰好上门走访,于是负责人便让工商人员帮忙把把关。在仔细阅读了这份网络合同的有关条款后,工商人员认为该合同的内容并无不妥,同时认为,鉴于目前掌握的资料,对方“长沙市××化工设备厂”的真实身份无法确定,合同仍存在一定风险。
随后,工商人员与诸暨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及时取得联系,请求核实网络合同求购方的相关信息。核实结果让诸暨的这家公司负责人惊出一身冷汗,原来这家所谓的“长沙市××化工设备厂”根本没有经过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登记,公司名称是骗子虚构的,这份网络合同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局。
诸暨市工商局提醒广大经营者:在网上寻求生意伙伴时一定要多查询,核实对方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看看这家网上公司是否有不良商业记录;要求对方联系人提供身份信息,以便核实调查;不能随意将款转到对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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