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1日讯 两位市民被省政府追记一等功并授予“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五位市民被省政府记一等功并授予“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昨天,浙江省政府同时在杭、宁、温、绍、金、衢、舟、台、丽9个市举行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表彰活动。丁全法等35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受到省政府记功表彰,其中,绍兴市7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受到表彰。
近年来,绍兴市通过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平安绍兴”建设、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见义勇为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涌现出了一批为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奋不顾身、舍生忘死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这次受到省政府表彰的7名见义勇为英雄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他们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不怕流血牺牲,以实际行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彰显了见义勇为精神,奏响了“奉献和谐”的时代最强音。
他们分别是:
2010年6月28日奋不顾身冲进布机房救火光荣牺牲的诸暨市应店街镇丁徐村村民丁全法;
2011年6月30日清晨挺身而出与歹徒搏斗而牺牲的绍兴县亿丰化纤有限公司保安田林;
2011年1月3日为保护病人人身安全,勇敢地和持刀歹徒搏斗,即便在身中数刀时,依然死死抱住歹徒的塔山派出所协警陈安安;
2010年7月2日,随打工父母从湖南祁阳到诸暨市枫桥镇读书,为救落水同学不幸遇难牺牲的12岁女孩王梦玲;
2011年6月30日清晨挺身而出与歹徒搏斗的绍兴县亿丰化纤有限公司保安郁樑;
2011年7月8日晚下班途中与抢劫犯罪嫌疑人搏斗负伤的新昌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巡防队员竺春华;
2010年9月4日晚智勇双全、勇抓歹徒的全国“十大见义勇为司机”称号获得者——新昌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职工章利军。
在昨天的表彰活动中,丁全法、田林被省政府追记一等功并授予“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发给奖金10万元;陈安安、王梦玲、郁樑、竺春华、章利军被省政府记一等功并授予“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发给奖金8万元。
昨天上午,绍兴市各县(市、区)政府领导代表省政府向所在县(市、区)受表彰人员颁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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