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富帅"微信搭讪女大学生实施强奸获刑8年半
2012年06月21日 09:21:17
浙江在线06月21日讯 一名汽配公司的部门经理,通过微信“查找附近的人”的功能,在高教园区附近搭讪女大学生,先后强奸了3人。昨天,该男子被鄞州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
32岁的曹某是鄞州本地人,家住高教园区附近。闲暇时,他常常用手机微信“查找附近的人”功能,寻找搭讪附近的女大学生。搭上话后,他想方设法把女孩约出来,然后带到附近的鄞州公园实施强奸。曹某最后一次作案后,受害的女大学生因为在QQ空间里,发现了曹某在强奸她时拍的艳照,无比害怕,选择了报警。由于报警女生只知道曹某的网名,为了抓到他,警方也用上了微信。他们在网上注册了一个女性化的网名,加了曹某为好友,然后约他到某大学门口见面。当曹某兴冲冲地前去赴约时,被民警逮个正着。
事后,曹某共交代了6起强奸案,涉及7名女大学生。警方根据曹某的交代找到受害人,但只有3人愿意报案,因此曹某被认定的强奸事实只有3起。
东南商报 记者 胡珊 通讯员 尹璇
每日关注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 温州永嘉18岁青年组团强奸抢劫 专找男女情侣下手
- 金华艾克医院院长涉嫌强奸幼女被刑拘
- 金华艾克医院院长涉嫌强奸幼女被刑拘 受害者仅14岁
- 金华艾克医院院长涉嫌强奸幼女被刑拘 受害者仅14岁
- 余姚“高富帅”集资诈骗8000万 新婚次日便逃亡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浙江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