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将实行调整
2012年06月21日 09:34:26
浙江在线06月21日讯 近日,记者从衢州市社保局获悉,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根据衢市人社险[2012]96号文件要求,市区(含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对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标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标准为:
从2012年7月1日起,按照《衢州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衢政办发[2010]32号)规定缴费的,月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调整为424元,月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标准调整为309元。其中,2012年7月1日前已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的被征地农民,其月基本生活保障金和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待遇标准分别在原基础上调整为增加64元和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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