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受害人双手被砍伤
昨天上午,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1号审判庭门口站满了人。
9点20分,开庭时间一到,大家涌入法庭,只有四排座位的旁听席挤满了人,更多想听庭的人只能站在门口。
这是一起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的刑事案件,牵涉16个被告人。昨天出庭的7人,最大的36岁,最小的19岁,他们不时地把目光投向旁听席。
摆场面把人砍成重伤
案情似乎并不复杂。
2011年12月20日下午,金华市婺城区开钢筋店的老板金某,与金西开发区一家汽摩配公司工地的施工方负责人丁某有欠款纠纷,他一怒之下,用泥土堵了汽摩配公司工地大门。
汽摩配公司老板李某,马上电话联系金某协商,双方发生争执,李某要求金某将泥土移掉,但他没有答应。
李某非常气愤,决定强行将泥土移掉。
为防止金某叫人来阻拦,当晚李某联系了阿宁等人,准备第二天到工地上“摆场面”。
第二天上午10时50分,金某带了5人到工地讨要欠款,与阿宁等人发生争吵,随后阿宁等人手持铁棒,追打金老板等人,其中一人在逃离过程中右手手掌被阿宁砍断,左手手背被砍伤。
经鉴定,构成重伤。
“年纪轻轻的,讲什么江湖义气”
16个被告中,有本地人,也有外地人,有企业小老板,也有无固定职业的小年轻。目前,12人被依法逮捕,另4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检方认为,他们破坏社会秩序,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重伤,应当以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此事发生在建筑工地上,参与的人多,在金西一带造成较坏的影响,婺城区16位人大代表联名写信,请求司法机关严惩肇事者。
被砍断手掌的董某是汤溪人,三十出头,经过金华、上海医院的多次手术,现在右手掌被接了回去,但手指与手掌活动功能已基本丧失。他说,后半辈子,已无法像个正常人般生活。
在法庭门口,我碰到一个来自永康的市民,她自称是被告的亲友,她说,看看孩子站在法庭上,做长辈的有些心酸,“年纪轻轻的,讲什么江湖义气,经常在一起吃喝,人被带坏了”。
今明两天还要继续开庭,审理另外9个被告,其中两人未满十八周岁。
笔录
这些被雇用的年轻人平均年龄不到25岁,平时在一起的时间也多,文化程度偏低,不少人无固定收入,无固定职业。在他们的笔录中,有这么一段话:
早上老板从宝马后备厢里拿出中华香烟,每人发了一包,跟我们说了些话,大概的意思就是到时如有人来吵闹的话,也要跟他们动(手)的……事成之后老板还要付点工资什么的。
涉嫌持刀故意伤害的阿宁说:
有老板吩咐我们,那边如果有人先动手的话,你们不要躲避,跟他们打,不要打死就行……
涉嫌寻衅滋事的阿锐说:
当时不知道要去干什么,阿辉说叫我们明天去金华玩,阿凯就过来分烟了,这时我才知道,出去有事情(去撑场面)的。打架之前没有说过,但钱肯定有份的,不需要明说的,一般费用都在300元至500元。
被告阿杰说:
大家都知道叫我们去,肯定是帮忙打架的……我看到有人拿了一根铁棍,大约一米长,还有人拿了一把砍刀,我听到有人说,有刀的冲前面,没刀的跟后面。
被告阿军说:
参加打架的人,我基本上都不认识,我们没有安排过分工,但是我清楚,摆场子的时候能吓唬就吓唬,如果对方谁比较嚣张,我就打谁,反正要把对方气势压掉的。
还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被告阿钟说:
我来是帮他们助威的,吓唬一下对方,赚点小钱,没想过要动手的。
据都市快报 通讯员 婺法 倪晗 记者 江胜忠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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