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6日讯 日前,绍兴检验检疫局通过出口退货调查,查获一家逃避产地检验出口商品而遭遇退货的外贸企业。这也是该局自今年全面启用出口退货信息管理系统以来查处的首起违法案件。
绍兴某贸易公司于2011年8月20日报关出口两批全棉染色布到罗马尼亚。从货物的坯布采购合同和发票、染色加工合同和发票来看,两批货物产地均在绍兴。根据《商检法实施条例》规定,出口货物应在产地报检,但是这家公司贪图方便,却直接通过网络找人办理了一张由河北邢台出具的换证凭条用于货物报关。货物出口后,因门幅不符要求引起贸易纠纷,遭国外客户退货。
据了解,在往年,绍兴检验检疫局主要通过实施日常退货报检备案和每半年一次的集中核查来查处出口“飞单”。通过这种检查方式,到去年年底,绍兴市共累计查处了30余家通过“飞单”逃避商品产地检验的出口企业,涉案金额达670余万元,开出罚单近40万元。
而今年,检验检疫部门在集中核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出口退货调查工作列为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退货调查工作的电子化、常态化。“飞单”出口不仅扰乱了正常出口秩序,也影响到绍兴市产品的国际信誉,其危害性不可低估。绍兴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飞单”出口这一违规行为,将被处以货值的5%至20%的罚款,
链接:所谓“飞单”,是在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中,行为人将在A地检验检疫机构取得的检验检疫证单,用于出口B地企业生产的货物,在此过程中,有关检验检疫单证在相关人员手中不断流转,业内人士形象地称为“飞单”。“飞单”案件,是近年来检验检疫机构查处的一种新型违法案件,在整个行为过程中往往涉及多家企业或个人的多种违法行为,其中主要包括骗取商检单证、买卖商检单证和逃避商品检验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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