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财政地税局机关党委现有在职党员182人,下属13个基层党支部。自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机关党委坚持以推动科学发展为着力点,坚持促进和改善民生服务人民群众为落脚点,推动舟山市经济社会平衡较快健康发展。2011年度舟山市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大关,连续多年实现了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增幅位居全省前列;2011年度该局列市政府52个直属单位职能工作目标考核第一位,并获招商引资工作服务先进单位金奖,多项工作受到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的通报表彰。
以队伍建设为核心树立民生财税理念
该局机关党委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结合“五型机关”建设,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认真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廉政文化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观”教育,“政治意识、经济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风险意识”六大“执业意识”教育,“公正、专业、清廉”职业操守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创先争优意识,激发斗志干劲,匡正行业作风,保民生促发展,确保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投身到创先争优活动的实践中来。
以两创四敢为动力积极推进新区建设
成立新区财税政策拟订和争取工作领导小组,以舟山保税港区内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彩票试点、船舶修造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等9大财税政策为突破口,不断完善向上争取的政策,并形成了《支持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课题报告,在京召开研讨会。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并筹措安排省级资金支持新区建设,截止目前,已安排或落实资金43亿。争取到了2010年至2012年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11年至2015年国家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补助资金、中央船舶业出口退税财政性补助资金和岙山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建设期税收落地等政策。研究制定市属部门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奖励办法。围绕“项目推进年”、“破解难题大行动”,2011年多渠道筹措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77亿元,有力推进了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建设。
以促发展保民生为目标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认真落实减负帮困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2011年度减免税收3.99亿元。积极落实社会保险费“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减征困难中小企业四项社会费3318万元,惠及企业8169家。对社会福利企业和部分困难中小企业发放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998万元,惠及企业207家,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多措并举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融资困难,安排1.6亿资金设立企业应急周转资金,为88家企业解决转贷资金达44亿元。大力支持强农惠农富农工作,支持农田水利、农业“两区”、美丽海岛和绿色生态舟山等建设,2011年度“三农”支出达29.0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