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日前,我市出台《关于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加大小额贷款公司政策扶持。
小贷公司去年放贷397亿元
经过3年多试点,我市小贷公司的规模有序扩大,有力地支持了“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小贷公司总数已发展到33家,注册资本86亿元。
“既为民间资本找到了出路,也解决了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市金融办负责人表示,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引导民间资本服务当地实体经济、缓解企业融资困难、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仅去年,全市小贷公司累计发放贷款397亿元,其中“三农”及10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发放占比达到69%。
按照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要坚持服务“三农”和小企业的宗旨,积极开发小微客户群体,严禁变相提高贷款利率,严禁贷款资金流向泡沫产业和民间借贷市场,严禁从事高利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
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准入条件
在政策方面,我市将加大小额贷款公司的扶持。首先是发展的条件放宽,小贷公司主发起人及其关联股东首次入股比例上限扩大至30%;其次,对注册资本金、增资扩股金额不再设上限,鼓励经营层和业务骨干入股。
同时,鼓励小贷公司发挥自身贴近基层、贴近农村的优势,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保险代理、租赁代理、基金代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业务,扩大服务领域,提高中间业务收入,逐步降低贷款利率水平,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小贷公司的服务范围也将适度扩大。经所在地县级政府同意,可在属地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经市金融办同意后可在同城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并开展贷款业务。
融资比例上限差别化管理
在融资渠道方面,最新的规定是,小额贷款公司可以自主选择若干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向主要法人股东定向借款,借款资金来源必须是主要法人股东的自有资金,借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同期银行基准利率上浮30%,此外,还可在本市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之间资金调剂拆借。
对坚持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且合规经营、风险控制严格、利率水平合理的小贷公司,其融资比例可放宽到资本净额的100%。如果企业连续两年考评优秀,还可向省金融办申请开展资产转让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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