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8日讯 昨日,宁波市政府召开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公布了宁波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目标到2015年,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率先建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可及,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95%以上的城乡居民将有医保,并实现“城市十分钟农村二十分钟”健康服务圈。同时,卫生总费用增长控制在合理均衡增长幅度内,群众负担明显减轻,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左右。
根据实施方案,到2015年,宁波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制度将覆盖95%以上的城乡居民,基本实现参保人群全覆盖。
95%以上的城乡居民将有医保
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0元以上,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5%以上、75%和75%左右,明显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
加大救助资金投入,筑牢基本医疗保障底线,到2015年,医疗救助人均筹资额达到14元以上。落实医疗救助政策,资助低保对象、“三无”人员、“五保”对象以及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对被救助群众个人负担的、应纳入救助范围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最高救助金额不低于6万元。对诊断明确、治疗有效、预期效果好、医疗费用高的重特大病种,实行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联合补偿,总体补偿水平原则上应达到90%左右。
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改革,2015年全面纳入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初步实现跨省医疗费用异地结算。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扩大到村卫生室
实施方案指出,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逐步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到2015年,全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站)达到总数的70%以上。
到2015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全科医生1500名以上,基本实现每万名城乡居民拥有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新(改、扩)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400家,实现“城市十分钟、农村二十分钟”健康服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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