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阅案卷,白天深入基层调查,已经成为吴超英多年来养成的习惯。
浙江在线06月28日讯 2010年1月,吴超英调解工作室成立,至今审结案件153件,其中调撤结案142件,调撤率为92.81%,自动履行率达90%以上。吴超英,是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的审判员。
这位“调解高手”,先后被评为衢州市“十佳敬业奉献好干部”、衢州市劳模、浙江省法院“十佳优秀法官”、浙江省劳动模范、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荣誉称号,2011年,他又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公正无私得民心
自1982年起,吴超英先后从事了刑事审判、民事审判、执行和审判监督等工作,业务精湛。晚上阅案卷,白天深入基层调查,认真吃透每个案件纠纷的症结,已经成为他多年来养成的习惯。
他曾步行八个小时山路去看现场,顶着烈日下水清点死蚌。2008年1月,一村民不慎滑入水沟溺水身亡,引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法院一审判决死者和挖水沟的村分别承担80%和20%的责任。该村不服,提起上诉。吴超英承办该案后,亲赴溺水处现场调查取证。
时值隆冬,为使双方当事人了解事故原因,吴超英脱下羽绒服,挽起裤脚,找了根竹竿一步一滑走到溺水处勘察现场。看着吴超英冻得发紫的嘴唇和粘满青苔的双脚,现场围观群众为之感动。现场证实,一审判决无误,案件维持原判,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
“为了我们的纠纷,你不辞劳苦,七次来常山、六次做调解,两次晚上给我打电话,我们想到的问题,你都看到了,问到了,深感温暖。一个案件不可能双方都是赢家,成败一定是常事,但你已经看到了案件的全过程,尽力了,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这是去年11月2日,败诉方姜某写给吴超英的感谢信。这类感谢信,笔者在吴超英的办公室发现了厚厚一叠。
“只有用我们的善心、细心、真心坚守公平正义,付出我们的真情,才能赢得百姓的信任,才无愧于神圣的天平。”吴超英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一等功的表彰大会上说。
真情调解化干戈
“和他一起工作,带法槌的时候多,用法槌的时候少;带法袍的时候多,穿法袍的时候少,因为大部分案件都圆满调解了。”与吴超英共事多年的朱晓龙说。
30年来,吴超英承办了大批案情复杂高难度的案件,许多多年未了结的上访老案,在他面前得以成功和解。
周先生怀疑其妻有外遇,并无证据,遂不给无经济来源的妻子生活费。其妻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周某支付抚养费。周某不服,提出上诉。吴超英办理此案,认为关键是要解开周某心中的疙瘩,于是数次到当地与周某沟通,使双方同意把已产生和可能发生的纠纷,以调解书形式固定下来。周妻说:“谢谢法官,你挽救了我们这个家。”
还有一起土地拆迁补偿纠纷案件,发生在十多年前,而当事人罗某一直申诉、上访。吴超英接案后,一遍一遍翻阅案卷,终于发现诉讼主体中漏了房屋拆迁事务所。按照规定,应当发回重审,但这样无疑将加大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甚至会引发新矛盾。为此,吴超英从情、理、法和拆迁性质、拆迁安置等角度,耐心细致与当事人沟通,多番努力后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十多年的上访老案,终于得到彻底解决。
“新时期‘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模范执行者,‘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优秀践行者”,这是浙江省高院副院长林一给吴超英的评价。
“回顾这些年,我调解了大量民事案件,虽然调解成功一件案子所付出的劳动和心血是巨大的,但通过调解使许多面临灭顶之灾的企业起死回生、针锋相对的对手握手言和。我想,这种双赢的结局正是法官对社会、对人民群众期望的最好回报。”吴超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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