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瓯海三大“金改”新政助推实体经济
2012年06月28日 15:06:09
浙江在线06月28日讯 6月27日,温州市瓯海区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温州市瓯海区金融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瓯海金融综合服务区投资优惠政策》、《关于瓯海金融综合服务区管理办法(试行)》,三大新政力推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服务瓯海实体经济发展。
据悉,该区金融综合服务区投资优惠政策包括财政税收政策、办公用房政策、人才培养与引进政策、考核奖励政策等。如财政税收政策规定,入驻机构按其实缴主体税种的地方留成部分100%额度奖励三年,50%额度奖励两年。其中股权投资企业按其实缴主体税种的地方留成部分50%额度奖励;入驻机构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区本级留成部分予以全额奖励。同时,区政府在区金融办设立区金融综合服务区专项扶持资金,对企业的相关奖励在专项扶持资金中列支。重大项目引进,可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研究解决。
与此同时,该区对入驻金融综合服务区企业条件作出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均在瓯海区或财政体制在瓯海区;企业类型为办法中规定的金融机构、中介机构;有开办企业和发展项目所需要的基本资金;企业团队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等。入驻企业还须经区金融综合改革发展实体经济领导小组下设的金融综合改革推进组审核通过。
来源:
温州网–温州日报
作者:
黄松光
编辑:
陈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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