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上城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是个小伙,姓宋,27岁,杭州人,在杭州当健身教练。
今年1月25日下午,他和一个收废品的安徽男子因交通事故发生争执,他推了男子一把,男子摔倒在地,构成轻伤。宋被抓,随后取保候审。
庭审开始前,宋静静坐在旁听席,身旁坐着一个50多岁的阿姨,短发,也一言不发。
开庭前,他多次表示,他认罪。
9:15,庭审开始。
宋走上被告席,低着头。
他身高约1米75,身材匀称,黑色T恤、牛仔裤,长得蛮清秀。
宋说了事发经过。
1月25日下午3点多,他开车外出办事,岳母、妻子和宝宝也在车上。
开到大学路与场官弄交叉口时,迎面过来两个收废品男子,他们各骑一辆三轮车,其中一辆三轮车刮到了宋的车。
宋停车,拦下三轮车,拨打“122”,说是等交警来了再说。
没想到,岳母抱着宝宝也下车了,指着三轮车主大声说:“你刮了我们的车,要赔的。”
三轮车主浑身酒气,他一口咬定没有刮擦,用手推了岳母一把。
“看到长辈受欺负,想保护家人,我就冲动了……回推了他一把……”宋小声说。
三轮车主姓段,40多岁,安徽人。
开庭前段曾经来过法院,法官跟我形容:“他是一个很瘦很瘦很小很小的人,呶,比你们这些姑娘儿个子都要小。又喝了酒,被健身教练那么一推,整个人都飞出去了。”
多名目击者证实,看到段仰面摔倒在地,宋伸手去拉他,拉不起来,段已经昏迷了。
另一个三轮车车主马上打电话,叫来四五个人,围住宋,一阵拳打脚踢。
宋的妻子哭着报警,民警赶到,制止。
交警认定,段(三轮车主)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
但他被宋推倒,脑内有血肿、额骨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构成轻伤,宋涉嫌刑事犯罪。
法官问宋,出事后有没有积极赔偿。
宋叹了一口气,声音里透着无奈:“他的治疗费两万多,要我赔17万,太多了,我拿不出……我愿意赔,真的愿意赔,只是他要得太多了……”事发后,段到法院跟法官表态,说自己一个人平时能干两个人的活儿,所以误工费什么的也要按照两个人的金额来计算。
开庭前,宋把5万元打到法院账户。他说,段可能马上就要提起民事诉讼,要他赔钱。到时候,法院判多少就是多少,赔的钱就从这5万里扣,多退少补。
宋说,他没有什么要为自己辩解的。“这件事错在我,虽然事情是因汽车引起,但我出手打人是不对的。”
法官宣布休庭十分钟。
宋被带进羁押室,他右手抱住头,喃喃:“以后一定等警察来,一定不打人……”
法官当庭宣判,宋犯故意伤害罪,判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
法官语重心长地对宋说:“虽然就事情起因而言,对方有较大过错,但一码事归一码事,你不该出手伤人。”宋连连点头。
据都市快报 记者 段静 通讯员 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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