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温州6月28日电(记者 张和平)28日,浙江省外逃女贪官杨秀珠司机杨胜华贪污、挪用公款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杨胜华曾经是外逃贪官杨秀珠(出逃前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在担任温州市规划局局长时的司机,后在杨秀珠的重用提拔下任温州市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温州市现代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系此这两家国企法定代表人。2003年4月,杨秀珠因贪污案发外逃,至今未缉拿归案。据温州市纪委2004年的通报,杨秀珠已被查清的涉案金额为2.532亿元。随后杨胜华外逃。
2011年6月28日,杨胜华慑于种种压力回国,即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同年7月21日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1999年6月,杨胜华利用担任国有温州市现代市政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职务便利,在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评估及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假意个人出资800万元虚构产权交易,从而成为现代市政公司股东,在公司持股600万中占股75%。验资后,杨胜华随即抽走该800万元人民币。据《评估咨询报告书》,截至1999年6月份,现代市政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人民币841.52万元。
2000年8月,杨胜华又利用担任国有温州市现代城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再次在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评估及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的情况下,现代城建公司由现代市政公司担保,向银行贷款人民币400万元用以假意出资、虚构产权交易,获得现代城建公司股份,使现代市政公司成为持股400万的现代城建公司的大股东,占股80%。据《评估咨询报告书》,截至2000年8月,现代城建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人民币5357.11万元。
杨胜华又涉嫌挪用公款犯罪,涉案4316万元。2000年11月至2003年3月期间,杨胜华还多次个人决定将现代城建公司的资金借给当时妻子胡洁的企业温州市洁瓴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使用,累计金额达人民币3316万元,后均收回。
2003年4月8日,杨胜华再次个人决定,将现代城建公司的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借给温州市洁瓴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再转给杨胜华本人用于现代市政公司的增资。同月28日,该1000万元人民币收回。
公诉机关认为,杨胜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评估和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假意出资和虚构产权交易,将国有公司股权占为己有,贪污国有财产数额巨大;还利用公司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数额巨大,应当以贪污罪和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杨胜华表示“指控事实和罪名都是对的,我不懂法,所以才会产生这一系列的犯罪行为,今天站在这里,愿意接受法院的严正审判。”
为了警示社会,温州市纪委当日组织温州市科技、金融、国税、烟草专卖、生态园管委会等多个部门的近240余名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据悉,此案涉额巨大,法庭将择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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