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2日讯 记者前天从绍兴电力局了解到,从7月1日起,按全省统一标准,绍兴市将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新规。根据电力部门测算,月均用电量在480千瓦时以内的居民用户,电费支出将减少或不变,最多月支出可减少16元。
据介绍,本次实施居民阶梯电价的对象为所有“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对居民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本次电价不做调整。
居民阶梯电价新规中,将原每月一档50千瓦时、二档200千瓦时的标准,调整为每年一档2760千瓦时(月均230千瓦时)、二档4800千瓦时(月均400千瓦时)。对居民用户年用电量在2760千瓦时以内的,电价维持0.538元不变;在2761~4800千瓦时之间的,用电量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对4801千瓦时及以上部分,用电量每千瓦时加价0.30元。峰谷分时电价仍由用户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计量表由供电部门免费安装。
绍兴电力局有关负责人说,新规中三个档位的标准电量有明显提高,其中新规第一档标准电量按月为230千瓦时,这对月均用电在230千瓦时之内的居民显得尤为划算。经测算,月均用电量以480千瓦时为分界点,480千瓦时以内的用户电费支出将减少或不变,最多可减少月支出16元(月用电为400千瓦时),平均可少支出6.56元。月均用电量480千瓦时以上的居民用户,电费支出则将增加。“全市超过90%的居民月电量在480千瓦时之下,这意味着90%居民的电费支出将有所下降。”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阶梯电价新政策今年实际只执行半年,因此“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今年7月1日后的分档电量标准,按全年分档电量标准的一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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