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过往的司机不是漠然视之不管不顾这出令人痛心的悲剧其实是可以避免的
苍南钱库大道某公司前的一条道路。
6月25日,那里出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事故:一辆二轮电动车撞倒一个走路的老人,老人倒地时,电动车也连车带人翻倒在地。
骑电动车的男子迅速爬起来,扶正了车辆。他招呼刚从地上爬起的两名女子,让她们重新坐到了后座,骑车逃走了。
但,这只是一个开始。
在接下来的几分钟里,陆续有车辆经过。他们当中,应该有人看到了老人,但均没有救助或报警。
再后来,一辆过往的轿车,碾轧了倒地的老人——它也若无其事地开走了,等交警赶到,老人已经死亡。
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目前已经侦破。昨天,苍南交警向媒体通报了相关情况。
案发后约1小时:一名的哥投案
倒地的老人,今年69岁,当地村民。根据监控录像显示,他是在当日19点57分左右,被电动车撞倒的。
由于当时光线昏暗、监控距离较远等客观因素限制,监控录像拍到的画面其实十分模糊。那辆肇事的电动车,以及有碾轧行为的轿车到底在哪里?就在交警部门成立临时侦破指挥部后不久,也就是案发1个小时,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传来了消息:一名出租车司机已在龙港投案。
这名的哥投案时说,他原以为撞上了塑料袋,但开到龙港后,发现车底有血迹……
那电动车呢?现场没有留下有关电动车的散落物。当地电动车数量之大,想找这辆车,无异于大海捞针。
不过,其中一名路过司机,多少对这辆车有点印象。他在经过现场附近时看到,有辆电动车摇摇晃晃起步,车上一男带着两女,且后座的两名女子看起来较为年轻,大概20出头。
真相:小伙子骑车和女孩子聊天导致撞人
一男二女后来被找到,是因为两个女的摔倒过,很可能手臂和腿部会有明显擦伤。
推断后来被验证。6月28日,交警部门几经周折,在钱库某巷的一家美容院,最先找到了这两名女子小P和小W——她们是这家美容院的店员,来自福建宁德一带。
找到了她们,就找到了当晚骑电动车的男人。
这个男人姓林,26岁,福建霞浦人。他跟小P和小W,是1个月前在QQ上认识的,因为方言相通,几个年轻人很谈得来。
事发当晚,林骑电动车到美容院接上了她们,本打算去龙港镇逛街的。车子骑到钱库大道时,他由于不时转头跟两个女的聊天,才不慎撞到老人。
林坦言,他是由于怕赔偿,所以抱着侥幸心理,匆匆叫两个女的快点上车后逃跑了。
6月29日,林已被刑拘。
苍南交警:电动车驾驶员已涉嫌交通肇事逃逸
开车决不能麻痹大意。林骑电动车时,频频转头与后座女子聊天,分散了注意力,以致撞上了过马路的行人。
出租车司机,也是疏忽大意,他没有注意到有行人倒在地上,开车碾了过去,也有一定的过错。
不过,逃逸的代价无须争辩。
林如不逃,及时抢救和报警的话,后果就不会这么严重;而一逃跑,已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其行为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同时,其民事赔偿,对仅靠打工为生的林家人来说,更是难以承受。
此外,过往路人也应受到谴责。老人被撞倒后的十多分钟里,过往的车辆驾驶人漠然视之,以致老人最后被碾轧身亡,这些人的道德、良心何在?类似报道早已有之,但愿悲剧不再重演。
律师:电动车驾驶员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建胜:
本案中,电动车为肇事之源。林在与老人发生碰撞后逃离现场,最终导致老人被其他车辆撞击。
若最终警方的死因鉴定(注:目前该鉴定结果还没有出来),老人是被电动车撞击致重伤以上的话,林将涉嫌交通肇事罪。而即便老人的重伤或死亡结果,是由于出租车辗轧造成的,林也难逃干系。这是因为,他在马路上撞倒老人后,应当预见被后方车辆辗轧的这一结果。
如果由于应当预见,但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没有预见,最终导致老人死亡的,其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同时,后车若存在违法驾驶,才导致无法判断前面是否有人,最终导致老人死亡的,也应该涉嫌交通肇事罪。但若是正常驾驶,这事则属于意外事件,对老人的死亡结果,不承担刑事责任。
而民事方面,两位驾驶员分别与行人相撞导致其死亡,但由于林为肇事之源,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而的哥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对较少的部分赔偿责任。
至于那些路人,由于其不存在法定的救援义务,且也不存在“先前行为”(即他们没有与老人发生碰撞),而产生救援义务,因此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不过,虽未触犯法律,他们见死不救也未实施相关的救助和报警行为,也应受道德谴责。
都市快报 通讯员 金招灵 记者 叶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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