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3日讯 卡拉OK版权侵权案例在国内已是沸沸扬扬,最近诸暨多家KTV也遭遇此类侵权诉讼——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已将诸暨的两家KTV告上法庭,涉及案件6起,索赔金额从几千到数万元不等。由于这是诸暨本土首例知识产权案件开打,在诸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诸暨两家KTV被诉侵权
在诸暨经营着一家KTV的陈奎(化名)很郁闷,一直认为自己的歌厅拥有正规供应商提供的卡拉OK点播机,经营合法,从未想过去侵犯唱片公司的版权,不料最近却成为知识产权的侵权者,吃起了官司。
原来,“音集协”经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唱片有限公司、北京太合麦田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唱片公司的授权,起诉陈奎等两家诸暨KTV歌厅未经其合法授权,在卡拉OK点播机中收录由原告享有版权的歌曲供消费者点播使用。要求他们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的歌曲作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由于诸暨市人民法院自今年开始,有权受理一审知识产权类案件,而这6起卡拉OK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也成为诸暨法院办理的首例知识产权案件。
《最炫民族风》成辩论焦点
这6起案件已在诸暨法院开庭,并足足审理了两天,目前尚无结论。7月11日诸暨法院还将进行第三次开庭审理。
在法庭上,原告的诉讼理由是:原告所代理的唱片公司享有诉争歌曲MTV的著作权,作为被告的诸暨两家KTV侵犯的是原告享有著作权作品的放映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的歌曲作品,并赔偿4000元~32000元不等的经济损失。
而诸暨的两家KTV的代理律师、浙江永大律师事务所俞岚则认为,原告是否享有其诉称所涉及作品的版权及版权的来源是否合法有待商榷。
如原告所代理的唱片公司是否是《最炫民族风》等专辑的著作权人,没有向法庭提供相应的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原始创作底稿佐证。即便《最炫民族风》等专辑系该唱片公司制作,但该专辑中收录的原告所诉争的60多首歌曲,本身有无得到词曲作者的授权和支付相应报酬,原告也无证据证明。如果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收录歌曲的合法性,则自然不享有著作权。
同时俞岚律师还认为,原告明确其享有的是歌曲MTV的版权,被告侵犯的是其放映权,但从MTV的属性来讲,从世界知识产权对MTV的认定来讲,应属音乐作品,而非类似影视作品,故不享有著作权中放映权的保护。
保护知识产权程序要合法
虽然这6起侵权诉讼案件的索赔金额不高,但在诸暨本土文化企业中却引起了不小的连锁反应。一些企业负责人还到庭旁听,希望能更多地了解在知识产权受保护的大环境下如何保护自身。
而诸暨法律界人士认为,虽然目前我国大部分法院的判例对此类卡拉OK版权侵权案例一般采取保护版权方的作法,但究其深源,系自中国加入WTO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加大这一角度考虑,但目前该类案件至少还有很多法理问题和司法实践操作有待进一步探讨。保护知识产权,既要做到实体公正,也要做到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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