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4日讯 接到录取通知书的新入学贫困大学生和已就读的贫困大学生,从即日起可申请民政部门的助学金了。记者昨天从定海区民政局获悉,新一年的贫困大学生助学金工作已启动,符合条件的贫困大学生可以按规定的程序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提出申请。
据了解,从去年开始,定海区贫困大学生助学金大幅提高。对新入学的低保家庭大学生每人一次性补助6000元,新入学的低保边缘家庭大学生每人一次性补助4000元;在读的低保家庭大学生从大学二年级起每人每学年补助1600元,低保边缘家庭大学生每人每学年补助1200元。“从去年的补助情况看,个别大学生因为不了解相关情况而失去了机会。 ”定海区民政局社救科科长周超超告诉记者,民政部门的助学金只要符合条件即可领取,助学金没有上限。“即便已经得到了其他相关部门的补助,还是可以领取的。”
据介绍,根据定海区助学办法的相关规定,助学对象为通过国家普通高校入学考试、就读全日制大学,包括本科、专科、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低保或低保边缘户口家庭子女;申请入学助学金的贫困大学生要凭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舟山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新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定海区困难家庭子女考入大学补助审批表》。
“为方便申请,今年除了可以向社区(村)领取表格外,还可以自行到定海区民政局网站上下载。”据周超超介绍,贫困大学生把表格填写完成后交与社区(村)即可,社区(村)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上报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站审核,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站完成审核后再上报定海区民政局作最后的审批。
据了解,民政部门会在8月下旬完成审批工作,并打入个人账户中。合格的助学对象,一般最迟能在9月初收到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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