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4日讯 审核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家庭状况、申请人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对慈善助学进行广泛宣传……记者昨天从区民政局获悉,秀洲区慈善总会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开展2012年慈善助学活动的通知》,明确了今年慈善助学的对象、救助标准及救助程序,2012年度慈善助学活动正式拉开了序幕。这几天,各镇、街道民政办正在忙着搜集和审核申请助学者情况,2012年度慈善救助仪式预计将于8月底举行。2004年至2011年,区慈善总会累计救助困难学生4697人次,救助总金额为473.9万元。
与往年有所不同的是,除持有低保证、低收入证、特困残疾人证、特困职工证的困难家庭学生外,秀洲区在本年度还将因家庭发生突发性事件或家庭主要成员患大病,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也列入救助范围,确保有需要的贫困学生都能得到慈善助学的帮助。按照相关规定,2011年9月以来,因家庭发生天灾人祸、事故(有责任赔偿的除外)等突发性事件,或家庭主要成员因患大病(凭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各种癌症、尿毒症、各种器官移植、重症肝病、严重心脑疾病)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凭村(居)委会、镇(街道)民政办、区民政局的证明申请助学金。
区慈善总会制定了救助标准,对新考入和历届在校的一本、二本、三本(含大专)困难大学生每年分别给予5000元、4500元、4000元的救助。同时,扩大了救助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含中专、技校)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学生,也可享受助学金,其中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小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500元;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初中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000元;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高中在校困难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600元;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中专、职校在校困难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列入市慈善总会救助的嘉兴学院等5所高校中的贫困学生,如救助标准不达标,缺额部分由区慈善总会补足。
记者提醒:2012年度新考取大学(大专)的新生慈善助学金申请截止日期原则上为8月25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在校困难大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8月15日。在校困难中小学生的慈善助学金申请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逾期不再办理。
虽属助学对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其在校就读的子女不可享受慈善助学金:无正当理由的择校生;家长有劳动能力但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虽家庭经济困难,但学生在校主观不努力而造成学习成绩差的,以及严重违规违纪受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已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结对助学的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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