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9月起电费将从两月一缴改为每月一缴
2012年07月04日 14:15:25
浙江在线07月04日讯 阶梯电价“新规”实施已有4天。昨天,记者从宁波电业局获悉,今明开始“新版”的电量电费通知单将大批量打印、发放,宁波单数月抄表的居民将陆续收到。同时一起发放的还有一份“浙江省城乡居民阶梯电价调整须知”宣传册。在新版电费单上,市民可以看到每一档阶梯电量余额。
与老版电费单不同的是,新版电费单在备注栏上增加“本期止剩余年可用分档电量:第一档×××千瓦时;第二档×××千瓦时(销户、过户等用户,年剩余可用分档电量按实际用电月份数折算后调整)”等信息。
“这主要是为了提醒市民节约用电,合理用电。”一位工作人员说,市民也可拨打95598服务电话或者访问电力网站获得相关的信息。目前,宁波地区采用两个月抄一次表的方式,有单数月抄表和双数月抄表。
由于单数月抄表和双数月抄表的用户在电费结算周期上有一定的差异,为确保阶梯电价执行公平、公正,浙江省计划从今年9月份开始实施居民用户一月一次抄表,也就是说9月份以后市民的电费要从现在的两月一缴改为每月一缴。
宁波日报 记者 冯瑄 通讯员 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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