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响着警报的应急车辆、救护车,你开车的时候会不会主动让道呢?北京市卫生局局长方来英近日透露,北京目前正在起草急救条例,条例规定,急救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社会车辆拒不让行的行为将视同违法。
立法并严格执法是不二法门
烟雨一蓑:当道德约束不能达到效果时,立法惩罚是最好的办法,并且可以立竿见影。为什么在有摄像头的地方,社会车辆就比较“自觉”地避让急救车辆,说明司机心底还是有所顾忌的。当救护车的警示呼叫唤不醒部分司机的良知时,只能用法律来约束。就像德国为什么给急救车让道做得最好,人家早在1982年就已经立法了,而且惩罚措施也跟得很紧,轻者罚款,重者坐牢。三十年的法律规范,使德国人养成了避让急救车的习惯。不必强调更多的理由,只要听到救护车的警笛声,所有的社会车辆都应该有序地避让,这不仅是遵守法律,更是对生命的尊重。
鹤东云泽:依照2003年出台,经2007年、2011年两次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急救车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受行驶路线、方向、速度和信号灯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同样是依据该法,如果有机动车辆有意不避让,则交警部门应给予其200元罚款、扣3分,对故意与急救车抢道者,甚至可以给予吊销执照的处罚。由此可见,相关法规早就明确不让行属违法行为,现在需要的是如何研究让法规条文落地生根,使让行意识深入人心的问题。
硬件设施也要跟上
英洪波:随着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堵车已经成为各大城市的通病。特别像北京这样的大都市,堵车早已成为常态,不堵车反而是不正常了。即便大家都想给救护车让道,可怎么让呢?前后左右都是车,什么法规在这里也不好使了。
凌心园主:我认为,法律所强化的,只是司机为急救车让道的意识,是“软件”,但要真正从意识落实到行动上,还需要更多的“硬件”支持。比如,拥堵道路上是否有让道的空间,是否有应急车道的设置;更重要的,司机是否具有让道的技术。在如今驾校培训日趋简单化、快速化的现状下,技术不熟练的新手上路越来越多,对于这些新手,正常开车都难免磕磕碰碰,让他们在拥挤道路上为急救车让道那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因此,要想真正让马路上的生命通道畅通,光立法是不够的,必须软硬件同时到位。不妨借鉴一下日本的经验,在驾校培训时就把避让紧急车辆的观念和方法作为必修必考课程,让司机在面对急救车时愿意让,能够让。
特权车辆也该自律
hehongxia:现实中就真的有人不情愿给这些特权车让道,这里面当然有个人素养不高的问题,也有特权车辆自身的问题。因为我们常常看到,一些特权车辆在没有执行公务时,也是一路鸣灯一路呼叫,这让其他路人非常反感。久而久之,自然就要上演《狼来了》的故事。不给特权让道也就不是什么道德素养的问题了,那些特权车辆也要自省自律。特权只是工作需要,而不是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特权可以用,但不可乱用。其实,用立法的形式敦促社会车辆给救护车让道,真的有点悲哀,这本来是三岁小孩都明白的道理,却要上升到立法的角度才能实现,这当然有些蹊跷,正像一句土语说的那样:“不知道是驴不推,还是磨不转。”潜海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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