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5日讯 昨天晚上,婺城区乾西乡鲍杨村的小广场上人头攒动,住在附近的大人孩子都习惯吃过晚饭后来此休闲乘凉。
正因为如此,部分脑子活络的人便在广场上做起了小吃的生意。来自山东的顾女士就是其中之一,她摆的是烧烤摊。
昨晚7点半左右,顾女士和丈夫用电动三轮车将烧烤的工具和桌椅搬到了广场上。当时广场上人已经很多,小孩也很多。
忙碌中,顾女士忘了把车钥匙拔下来。就在她和丈夫忙着卸货时,意外发生了。
一名小男孩爬上电动三轮车玩耍,转动钥匙意外启动了车子,而一动把手,车子一下子就冲进了烧烤摊,撞翻了部分桌椅,并击中了一名食客的腰部,站在一旁的一名小孩也被擦了一下。
被撞的那名姓文的食客痛得动弹不得,只能先坐在椅子上歇息;被擦了一下的小孩还好,只是手部擦破了一点皮。
这被撞之人的医药费,该由谁来赔?
这个问题,很快成了广场上所有人议论的中心,而且自发形成了两派,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论战”,激辩双方差点动起手来。
发动车子撞了人的小男孩,其母亲姓胡。在现场,胡女士称,孩子才7岁,并不懂事,要不是车主将车钥匙留在车上,她儿子不可能开车撞人,所以车主应该承担一半的责任。
孩子的爸爸还认为,广场上是不允许摆摊的,对方来此摆摊才导致了上述事故,而且在事故中他的孩子受到了惊吓,对方要负责任。
车主顾女士称,车子没拔钥匙,她的确存在过失,但致使车辆失控撞人的是小男孩。小男孩还小,不懂事,但他的父母作为监护人,疏于看护,应该承担主要责任。顾女士说,她愿意承担小部分责任,但不是一半。
在当事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的情况下,广场的群众也纷纷加入了辩论的队伍。
一方认为,小男孩的家长监护失职,导致事故发生,承担主要责任毋庸置疑。
另一方认为,孩子贪玩是天性,车主没拔车钥匙,才是问题的起因和关键,车主分担一半责任也没什么不妥。
就这样,广场上到处是激情争论的声音。
前来处警的婺城公安分局新狮派出所民警对当事双方进行了耐心调解,大约一个小时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共同支付食客文先生提出的900元医药费,其中小男孩家长胡女士一方承担600元,车主顾女士一方承担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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