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5日讯 “出口退税调整对我们出口企业来说是个好消息,在一定程度上将推动企业的发展。”昨日,仙居一家工艺品厂负责人得知退税新政后,欣喜之情溢于言表。日前,记者从仙居县国税局了解到,为稳定外贸出口、减轻企业负担,从7月1日开始,我国出口退税政策有了较大的调整,预计仙居县200多家中小型出口企业将受益,受益金额将达到500多万元。
据了解,为营造出口企业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出口退税货物的条件、范围、计税依据、退税率、申报时限等内容。通知和公告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仙居县国税局管理科钟科长介绍,对于生产型企业来说,新规可缓解企业的成本压力,意味着企业在收购产品时,只要收购的产品和经营产品有关,就有机会享受退税。与此同时,企业申报退税的期限也得到放宽,由原来的90天延长至次年4月30日前,即最长可以有470天的申报期限。
出口退税新规中,将部分出口货物由征税调整为免税。其中包括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税和虽已申报退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等。调整后,这部分货物将由按内销征税的规定调整为免税。
此外,计税依据进一步规范。梳理整合9种类型业务计税依据,新增加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为计税依据;取消小型企业和新发生出口业务企业12个月审核期规定;通知和办法还放宽“先退税后核销”生产企业条件,增加出口货物免税管理的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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