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记者从杭州警方获悉,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于近日破获。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饶某某等4人已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已查证的涉案金额近2.6亿,报案人有120余人,且大多数受害者都为中老年人。
杭州经侦支队办案民警介绍说,饶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手段主要有三种:直接借款、借他人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以房产理财为名将他人房屋抵押给借款人。
声称可支付1分至5分的利息
一种是直接借款。从2009年下半年至2011年9月间,饶某某等人以浙江杰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多家关联公司经营、投资需要资金为由,向公众大肆直接或间接借款。饶某某等人声称可以支付1分至5分不等的高额利息。
这期间有61人直接或间接借款给了饶某某,合计借款金额14610万元。
借他人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
而第二种手段:饶某某借用他人的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或者办理委托贷款。
当时,饶某某以杰邦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杭州杰旭物资有限公司、浙江杰邦进出口有限公司、杭州普天煤炭有限公司的名义向杭州三家银行贷款,但这一过程中银行提出了贷款需有抵押物。
饶某某由于手头没有抵押物,便对外宣称,杰邦公司要在下沙购置土地,投资建德千岛湖假日大酒店需要资金,如果有人愿意将房屋委托其作为银行的抵押物,他就每月支付给房主抵押金额的1%至2%作为利息。
经人介绍后,徐某某、孙某某等7人将自有房产提供给杰邦公司作为向银行贷款的抵押物。他们与饶某某签订了委托书并办理公证,全权委托杰邦公司处理其房产,并在银行贷款抵押合同上进行确认。
而杰邦公司则凭委托书、公证书、房屋产权三证、银行贷款抵押合同前往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将贷款银行作为他项权利人在房屋产权证上予以记录,这其中涉及贷款金额3787.5万元。
以房产理财为名将他人房屋抵押给借款人
饶某某还以房产理财为名对外承诺,只要将房屋交由其处理,杰邦公司就每月支付给房屋所有权人抵押担保金额的1%作为利息。
一些不知其中利害关系的房主便与饶某某签订了委托书并公证。这些房子,又成了饶某某向他人借款的抵押物。
警方查明,以此种方式将房产进行抵押的房主有35名,涉及金额4635.95万元。
大批房主接到法院的传票
饶某某虽然称能支付给借款人或房屋抵押人利息,但几个月后便资不抵债,根本无法偿还巨额的利息。
到今年2月22日,大批房屋所有权人都接到了法院的传票。银行(或其他出借人)上法院起诉,执行其房产。房主陆续前往杭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控告饶某某等人。而此时饶某某等人已无法联系,公司也已人去楼空。
杭州经侦支队在立案后一天,就将主要犯罪嫌疑人饶某某、杜某某、陈某某等3人抓获归案。
民警也想借此案提醒大家,个人将房产抵押向银行贷款,再将贷款出借给他人赚取利差,这也是违法所得,一旦达到五万元以上就将涉嫌高利转贷罪,杭州已有这方面的判例。
记者 张玎 通讯员 陈福 管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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