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6日讯 7月5日上午,家住温州乐清民丰小区的叶先生被小区门口张贴的一张公告吸引而停下了脚步。这张公告是关于《乐清市中心区D-a地块限价商品住房申请的通告》。
“限价房终于出炉了,一直在等这个消息,乐清的商品房价这么高,实在买不起,申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资格,限价房是我买房的惟一盼头。”叶先生激动地说。
619套限价房等待申购
今天下午,记者从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获悉,乐清市中心区D-a地块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坐落于中心区D-a地块(晨曦路北边),共619套。其中,一期219套,每套建筑面积125平方米左右;二期400套,每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左右。
本期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受理对象为乐成街道、城南街道、城东街道、盐盆街道范围内城镇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户家庭只能购买1套限价商品住房。
本期限价商品房将于7月9日开始申购,申购截止日期为7月29日。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向户籍所在的居民社区申购。
家庭人均年收入须低于62006元
据了解,申请人申购限价商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且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截止2011年12月31日,申请人必须为已婚或者离异满3周年或者丧偶,且具有我市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满5周年或者满1周年但已在我市范围内工作满5周年(含符合随军条件的军属);或者年满35周岁具有我市常住城镇居民户籍的未婚人员。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实际拥有的私有住房(含无产权证的住房)、预购的商品住房或者正在建设的私有住房均计入家庭现住房建筑面积;截止2011年12月31日,出卖、赠与等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未满3周年的私有住房也计入家庭现住房建筑面积。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市2011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1.8倍,即62006元。
不同面积均价不同
对不少市民来说,更加关注的是此次限价房的价格。记者从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了解到,此次限价房的定价,根据建筑面积的大小不同,均价也有一定的差距。
记者了解到,限价房的定价是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康居工程指挥部等部门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成本、税费、利润等因素基础上测定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并由市发改局发文。原则上测定的价格比周边或者同地段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低15%。
据了解,经过资格审核,如果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购买对象少于房源的将直接发给准购证;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购买对象多于房源的,将由市住房保障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公开摇号,中号家庭发给准购证。
根据规定,本期限价商品住房不能转让,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限价商品住房的,只能由市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进行回购(含地下车位)。限价商品住房购买年限在10年以内的,按照原价格每年折旧0.8%进行回购;超过10年的,按照原价格每年折旧0.5%进行回购。回购住房继续用作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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