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9日讯 连日来,温州的气温一度飙升到39摄氏度,市区街头热浪滚滚。根据劳动部门的相关文件,每年6月至9月是高温补贴发放时段,不少单位都陆续在7月份开始发放。这个月,你收到高温费了么?
什么是“高温费”?
所谓高温费,就是市民俗称的“冷饮费”。
根据浙江省劳动部门下发的《2010年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据了解,今年我市的高温费标准未调整,仍将延续2010年的标准执行。
你有“高温费”么?
昨天下午3点多,市区马鞍池西路水心邮电门口,年逾七旬的董大爷骑着环卫车在烈日下经过,戴着草帽的额头挂满了汗水。他告诉记者,他做环卫工人已有七八个年头,每年都能领到4个月的高温费。去年是65元/月,此外还有毛巾、牙膏等夏令用品。“今年的还没发,应该差不多吧。”董大爷笑着说。
在菱藕社区从事保安工作的陈老伯透露,每年6-9月份,社区都会多发90元作为高温费,直接和工资一起发放。
市区某国有旅行社的导游徐小姐表示,单位每年都会发高温费,每个月大概200元左右。
“高温费?听都没听过!”正顶着烈日在翻修下水道的3名工人回答问题时显得有点激动。其中一个工人则坐在人行道边喝“十滴水”。记者看到,放在路边的塑料袋内还装有藿香正气水、风油精等夏令用品。工人说,这些都是工头买的。一名林姓工人告诉记者,他们中午11点半下班,下午2点上班,每天露天工作10个小时,这几天高温,身体有点吃不消了。至于高温费,3个工人都摇摇头表示从来没有拿过。
市区某跑腿公司的跑腿员也表示,去年没有拿过高温费,今年则还不知道。
劳动部门建议:企业要按时发放高温费
记者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获悉,目前并未接到高温费未发放的投诉,只有零星的咨询。既然发放标准明确,但不少用人单位为何不执行呢?据该工作人员介绍,《通知》只是一个指导性的意见,不是强制性的规定,由于对执行不好的企业没有相应的处罚机制,所以难得到切实执行,全靠各企业自觉。
市人力社保局劳动关系处副处长杨世杰表示,高温费是职工的一种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从职工的身心健康和切身利益出发,按时发放高温补贴。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