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9日讯 昨天有人发微博说:“今天杭州高温,中午在车上放了两个鸡蛋,两小时后鸡蛋熟了。建议大家每天上班的时候在车上放两个鸡蛋,下班时垫一下肚子,可以对付晚高峰。”许多人觉得这办法在嘉兴同样可行,而且昨天可行,今天继续有效,估计未来一两个月可以天天如此。
据嘉兴市气象台的消息,进入7月以来,禾城连续接受高温的炙烤,温度也是节节攀升,1日至5日最高气温分别达到了35.8℃、36.0℃、36.6℃、36.8℃、36.0℃。为此,市气象台已连续数天发布高温报告。受副热带高压加强的影响,前天嘉兴市最高气温接近37℃,桐乡、海宁更是达到了37.8℃,均创下了“出梅”以来的新纪录。
持续高温让劳动者的防暑降温等健康权利备受关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对1960年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本月已开始施行。
今年津贴标准不变
实际发放未必到位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嘉兴市企业的高温津贴标准仍依照前两年的标准执行。
2010年7月,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通知,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也就是说,今年夏天,企业在职职工至少可以拿到520元的高温津贴。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企业在执行该规定时却是“远近高低各不同”。最有意思的是,不少在室外高温下作业的工种,诸如环卫工人、建筑工地工人等,高温津贴反而不如部分在办公室里“动动手指”的工种。从嘉兴19楼网站的相关投票来看,领到高温津贴的人占全部参与投票者的64.7%。而大部分投票的网友是室内工作者,选择“户外工作人员”的仅占约17%。
记者昨天也在市区随机采访了数名清洁工,得到的答案基本一致:“每月50元津贴,一共200元,还会发一些水果、饮料。”但是,这与“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相差甚远。中午11点多,几个建筑工地工人躺在南湖区政府广场前的树阴下休息,问及高温津贴,他们表示“没听说过”。
高温作业中暑
可申请工伤
什么时候发高温津贴?什么人该有高温津贴?最新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一大亮点就是明确了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
《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另外,根据嘉兴19楼网站的相关投票,拿到所谓高温津贴的网友中,有9.1%的人只有水果或者饮料,没有津贴。此类克扣或变相减少劳动者高温保护和津贴的现象在企业中普遍存在。针对此现象,《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在高温作业时中暑可以申请工伤吗?《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虽然《办法》已从本月开始执行,但究竟能否落到实处还是未知数。记者从市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到,我省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是以文件的形式公布的,具有指导性,但不具备强制性,并无法律效力。因此,对劳动者反映的个别企业少发或拒发高温津贴的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只能督促而不能处罚。不过,如果企业经营正常且有足够的福利经费,却无故不给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用,职工可以向企业工会组织或上级工会组织反映,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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