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 浙江省高速公路调整客车收费标准
2012年07月09日 15:01:45
浙江在线07月09日讯 记者7月6日从衢州市公路管理处获悉,从今年8月1日开始,浙江省高速公路客车收费标准有了新的调整。
据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处有关人员介绍,最近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关于发布交通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的通知》,经浙江省政府同意,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调整我省高速公路客车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调整后,我省高速公路客车车辆通行费将分为四类。第一类:7座以下(含7座),按每公里0.4元收费;第二类:8-19座,按每公里0.4元收费,第三类:20-39座,按每公里0.8元收费;第四类:40座以上(含40座),按每公里1.2元收费。
这次调整的20座和40座客车的收费标准和原来相比上调了一档,但是省交通运输厅也出台了相应优惠政策,只要是在2012年6月30日(含)前购置并办理行驶证的20座和40座车辆,在7月30日前办理安装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车辆通行费标准费率还是按原标准执行(每公里0.4元和每公里0.8元),优惠政策暂定三年。
对于已办理安装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的7座以上车辆都必须到市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服务处办理车辆信息更新手续,20座及40座的客车,须在7月30日之前完成更新。逾期未办理更新的将按新标准执行,并无法在长三角地区实行联网收费。
衢州客车办理更新手续请到衢州市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服务处,地址:衢州市西区三江东路8号(市公路管理处一楼),联系电话:0570-389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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