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0日讯 建筑工地上打桩产生大量泥浆,却从未见泥浆外运。8日夜里,绍兴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查处了一起向河道直排建筑泥浆水的违法案件。作为城市绿心的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竟成了建筑泥浆排放地。
近段时间,市水利部门正在开展市区建筑泥浆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发现镜湖新区梅山江水域水体浑浊,经过一星期摸排,确定有个别建筑工地存在向河道偷排泥浆的违法现象,并将位于洋江路上的海星置业浙江巨星建设集团御和园项目部建筑工地作为重点对象进行摸排。
经过三昼夜的蹲守,当晚10点30分左右,执法人员来到该项目部建筑工地的泥浆池,发现工地正开动机器,将泥浆通过皮管外排。在锁定现场后,执法人员沿着皮管一路排查,发现这条管子从泥浆池接出,翻过一堵围墙和一片树林,最终伸向了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水域。“泥浆水的流速比较快,对河道水质的影响不小。”执法人员当场锁定了证据,并控制了2名现场作业人员。
据了解,近期,市区已发生多起向河道排放泥浆的违法案件,让清水工程效果打了折扣,也让城市形象和百姓生活受到影响。对此,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已经连续开展一系列查处行动,但仍有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
绍兴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这起泥浆偷排的违法案件,将进一步进行调查取证,并且依据相关水法律法规,从重从严从快进行处理和处罚。
编辑微评
偷排泥浆本已可恶,往湿地公园偷排泥浆那就可恶之极了!
湿地具有涵养水源、控制洪水和防止土壤沙化的功能,它能以有机质的形式储蓄碳元素,减小温室效应,因此湿地被人们称为“自然之肾”,湿地公园也被称为“城市之肾”。往“城市之肾”偷排泥浆,无异于谋财害命。
企业想方设法减少成本,以谋取最大利润,无可厚非。但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为了谋取利润做些损人利己的事,肯定有损企业形象,对企业长远发展不利。如果为了谋取利润,竟去谋财害命,那就不是有损形象的事了,那是要受法律制裁的。
相信我们的执法部门,对这家往湿地公园偷排泥浆的企业,会依法作出严厉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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