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运动休闲旅游节是由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旅游局联合主办的,以运动、休闲和旅游融合发展为特色的一次盛会。浙江省首届运动休闲旅游节将于2012年10月在杭州富阳市举行。为体现社会各界、广大体育爱好者和旅游爱好者共同参与的原则,充分展示我省运动休闲旅游文化的精髓,浙江省运动休闲旅游节组委会面向全国征集浙江省运动休闲旅游节LOGO,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2年7月10日至8月31日。
二、征集内容
浙江省运动休闲旅游节LOGO。
三、征集对象
海内外从事或爱好设计创意者(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关注和喜爱浙江省运动休闲旅游的社会公众,特别鼓励专业人士和专业公司参与。
四、征集要求
(一)应征作品应主题鲜明、创意新颖、蕴含深刻,画面简洁明快,富有动感和时代感,凸显运动、休闲、旅游主体元素,能够彰显浙江运动休闲旅游的文化内涵和艺术魅力,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二)应征作品应对LOGO的创意、含义配以简要的文字说明(500字以内)。
(三)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四)所有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设计底稿。
五、投稿方式
(一)投稿者应提供电子稿件,网络投稿为唯一投稿方式,投稿时请注明“浙江省运动休闲旅游节LOGO征集稿件”。请发送至邮箱904187785@qq.com并和联系人电话确认。联系人:董芳儿,联系电话:0571-61706009,手机:13750816789。
(二)投稿人另须附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部门、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件、QQ号码等信息随稿件一起发送(以附页的形式),如联系方式不全者视为无效作品,征集方可自行处理。
(三)提交设计方案版面大小为A4, JPG文件格式,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四)作品报送截止日期:2012年8月31日(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六、评选方式
(一)浙江省运动休闲旅游节组委会办公室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评,初评后报浙江省运动休闲旅游节组委会复评,最终确定LOGO精品(中选)奖1项、优秀奖2项。
(二)征集方可以要求入选方案的设计者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入选方案设计者要予以积极配合,直至征集方认为达到要求为止。
(三)如果投稿作品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认定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其奖项可空缺。
七、奖励办法
浙江省运动休闲旅游节组委会对获LOGO精品(中选)奖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0元,对获优秀奖作品奖励人民币3000元。所得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以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按相关法律规定自行纳税。
八、特别声明
(一)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二)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组织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
(三)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活动组织方负责收藏。
(四)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作品制作等费用由作者自理。
(五)活动组织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或放大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合适的内容进行直接删除。对于被选中的作品,活动组织方除及时通知作者外,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六)投稿人不分享获奖作品利用所带来的利润和其他利益。
(七)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八)活动组织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浙江省运动休闲旅游节组委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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