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1日讯 渔业部门称,尚难得出科学结论,有必要对大型灯光围网作业对资源的影响开展专题研究,尽早出台灯光诱捕渔具渔法的准入规定和管理措施
本报讯今年以来,舟山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渔民提出,灯光围网作业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对渔业资源造成破坏,集鱼灯照射会让捕捞上来的活鱼肉质变得松软异常。 7月5日,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人在回复人大议案建议督办组时表示,灯光围网集鱼灯强度虽高,但对捕捞对象的危害程度尚难以得出科学结论,需要进行专题研究才能最终定论。
据了解,灯光围网是利用上层鱼的趋光习性,用集鱼灯将鱼群诱集到渔船周围的光照区内进行捕捞的作业方式,渔获物以鲐鲹鱼等上层鱼和头足类为主。自2006年浙江渔民引进此种作业方式以来,当年生产作业渔船1000多艘,到2010年东海区灯光敷网作业渔船为963艘,其中浙江306艘;2011年参与作业渔船为777艘,其中浙江209艘,呈现逐年减少的态势。
针对灯光敷网作业是否对渔业资源造成破坏,今年3月上旬,东海区渔政局联合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和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组成调研组,走访了我市嵊泗、岱山两县。调研组经调查表明,灯光敷网利用的是每盏2KW(部分也采用4KW)的集鱼灯,水上60盏左右,水下20盏,单船总量达200KW,在水面光照极限为50米,在水下光照极限为20米,会在一定范围内造成光污染。
调研组认为,目前,灯光敷网全年可生产的时间只有5个月,且只有在暗夜才能灯光诱鱼,每月可生产时间在20天左右,并且生产时顺水漂流,对于集鱼灯照射引起海水升温,进而将进入网中的鱼体肉质烤松变软,影响鱼类品质的说法无法得到证实。有关影响趋光性鱼类的运动与发育,长时间实施强光照射影响水生生物“生物钟”的说法,科研部门没有相关的数据资源可作分析判断,灯光围网破坏生物链的结论也缺乏事实依据。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人表示,市民关注灯光敷网作业,是出于对渔业资源保护和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关心。目前,灯光诱捕类渔具渔法发展迅速,无囊深水围网、有囊深水围网用灯的数量在增加,灯的功率在加大,对环境与资源的影响也相应扩大。因此,有必要对大型灯光围网作业对资源的影响开展专题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尽早出台灯光诱捕渔具渔法的准入规定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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