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价新政本月已开始实施 大部分居民支出将减少
2012年07月12日 07:49:14
浙江在线07月12日讯 “阿姨你看,现在对于一般家庭来说,新的电价政策影响不大。”日前,在新嘉街道月河社区,电力部门的工作人员向居民解释阶梯电价新政,并现场给居民办理峰谷电业务。
7月1日起,我省实施城乡居民阶梯电价新政策。新的阶梯电价将从现行按月用电量分档结算调整为按年用电量分档结算,第一档(年用电量2760千瓦时及以下)不提价,仍为每千瓦时0.538元;第二档(年用电量2761~4800千瓦时)加价0.05元,为每千瓦时0.588元;第三档(年用电量4800千瓦时以上)加价0.3元,为每千瓦时0.838元。据电力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实行新标准后,大部分用户的电费支出将减少或不受影响,而峰谷分时电价仍由客户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计量表计由供电部门免费安装。对于合表用户,本次电价不调整。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则实行每月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政策。
每日关注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浙江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