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2日讯 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发生。然而,什么样的时间、什么样的地点、什么样的交通参与者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却并不是每个人都清楚。昨天,市交警支队发布今年上半年交通事故分析报告。报告显示,每天晚上7点到8点是事故最高发时段,而且越是有路灯照明的路段事故越多。另外,私家车交通事故量不但高居榜首,而且还在不断上升。这些现象都必须引起我们的警惕。
晚上7点到8点事故最易发
越是有路灯照明事故越多
A、现象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8232起,比去年同期上升25.2%,其中死亡212人,伤732人,总体形势不容乐观。
如果把这些事故“分解”在每个小时内,那么,每天晚上7点到8点无疑是事故最高发时段。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在这一小时内共发生61起死伤交通事故,死亡20人,伤63人,直接财产损失33.6万元,事故四项指数比日平均每小时多一倍以上。
更令人奇怪的是,从该时段事故发生地点的照明条件看,有路灯照明的地方反而比无路灯照明的地方发生的交通事故多。数据显示,这一时段有路灯照明的地方发生事故33起(比无路灯照明地段多5起),死亡11人(比无照明路段多2人),分别占该时段事故次数的54.1%和死亡人数的55%;
这种现象在城市道路上更为明显。据统计,上半年绍兴市晚上发生的城市道路死伤交通事故有95起,90%以上的事故发生在有路灯照明路段,无路灯照明路段仅发生9起。
B、分析
“一般来说,傍晚6点到晚上7点,这个时段才是下班高峰,上班族回家心切,开车速度更快,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应该更大。”交警说,但随着天气变化,这个情况有后移的趋势。“上半年由春入夏,白天变得更长,夜晚来得更晚,司机在晚上7点到8点这个时段外出和喝酒的机会也在增多,所以交通事故发生率也在提高。”
对于有照明路段的交通事故反而比无照明路段多的现象,交警告诉记者,原因主要是有照明的路段司机过于大意,警惕性反而不高,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增加。
私家车交通事故量高居榜首
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增多
使问题更突出
A、现象
在这次交通事故分析报告中,有一个现象同样值得注意,那就是私家车交通事故量高居榜首。这一现象在以往也存在,现在更趋严重。
根据统计,在所有死伤交通事故中,小车居肇事总量之首,且呈上升趋势,共发生337起,死亡103人,伤359人,直接财产损失121.4万元,分别占事故四项指数的50%左右。其中私家车发生317起,死亡99人,伤335人,直接财产损失117.2万元,分别占小车事故四项指数的93%以上,在所有交通事故中高居榜首。排在第二和第三位的分别是摩托车和重型货车。
B、分析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绍兴市小车拥有量为48.3万辆(其中私家车41.1万辆),比去年同期增加9万辆,平均每天增加247辆。同时,绍兴市机动车驾驶人已达119.8万人,其中持C1驾驶证的人达72.3万人,与去年同期比仅C1驾驶人就增加了11.5万人,平均每天增加315人。
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大量增加,带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交警告诉记者,大量的新车涌入,使绍兴市现有道路不堪重负,高峰更加拥堵,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刮擦和撞车事故。与此同时,由于新驾驶员驾驶技术相对不熟练,又缺乏复杂道路状况下的驾驶经验,遇突发情况往往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县道事故居公路事故首位
三条路上事故死亡者多
还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县道交通事故居公路交通事故首位。
根据统计,全市公路共发生死伤交通事故416起,死亡146人,伤436人,其中县道发生194起,死亡70人,伤196人,分别占公路事故量的46.6%、死亡人数的47.9%和受伤人数的45%。其中三条县道死亡人数最多:杨绍线死亡10人、钱陶线7人、嵊张线5人,占死亡人数的15.1%。
交警分析说,这三条道路之所以死亡交通事故多发,是因为货车、大客车较多,车流量较大。再加上县道上违法行驶较多,这就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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