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3日讯 孩子的教育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百姓民生,而教育公平又是家长们最希望解决的首要问题。
教育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实现“阳光招生”?这些举措能否终结择校乱象?围绕这些问题,记者专访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请他为广大学生和家长答疑解惑。
招生信息全公开
记者:2012年普通高校录取工作已经开始,“阳光招生”对高校招生有没有规定?老百姓可以从哪些渠道获悉相关信息?
刘希平:今年4月,我省出台《浙江省教育系统“阳光工程”实施方案》,“阳光招生”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对各阶段招生都有侧重。在高校招生方面,我省将严格执行“六公开”,包括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各类教育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不仅要通过声讯台、政府网、教育网、考试网等多种渠道公布,还要提供免费查询。同时,我们还将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和加分考生的公示制度,考生情况要在所在中学、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予以公示,最终通过省考试网集中公示。
记者: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情况,会向社会公布哪些内容?
刘希平:普通高中招生,我们实行的是招生计划、招生要求、录取结果的公开,以及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的名额、推荐要求、名单的公开。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我们则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招生前把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通过当地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公布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和招生结果,让社会对招生全过程实行监督。
治理择校乱收费
记者:近年来“择校热”愈演愈烈。“阳光招生”对这一现象会不会有遏制作用?
刘希平:公办小学和初中“择校”,一直被称为阻碍教育公平的顽疾。从今年开始,我省将全面推行义务教育中小学“阳光招生”,公办中小学择校率要坚决降到5%以下或做到大幅度下降,从制度上遏制“择校热”。
根据“阳光招生”要求,全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划分学区,并确定公办学校就近招生的范围和人数。除了招生前的各项信息公开,招生结束后,招生结果包括学生姓名、出生年月、家长姓名、户籍关系、家庭住址等也要在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相信这些措施会有力遏制择校行为。
记者:“阳光招生”是否可以让“零择校”成为现实?对违规现象又将如何处理?
刘希平:现阶段要在全省范围内完全做到“零择校”还有一段距离,但我们尽量体现公平。按照规定,公办中小学将依法优先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在省定班额内,如有多余学额,一律通过“阳光招生”的办法确定招生名单,实现公办中小学择校与收费完全脱钩。目前,杭州、湖州、绍兴、金华、衢州已宣布在市区范围内实行“零择校”,宁波、嘉兴、舟山已宣布把市区择校率控制在5%以下,温州、台州、丽水已宣布实现择校率大幅度下降。
同时,我省还将重拳治理择校乱收费问题,把通过向人民教育基金会捐赠与入学相挂钩费用作为整治的重点。建立基金捐款鉴证审核制度,通过财务和审计对捐赠款逐笔进行审核,一经发现有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行为,不仅要坚决退还,还要处理相关人员,情节严重的,会同登记管理机关撤销该基金会登记。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零择校”已是必然趋势。
兼顾民工子女就学
记者:让民工子女享受同样优质的教育资源,成为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您认为该如何让这一群体在城市公平地接受教育?
刘希平:我省在出台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择校乱收费”政策外,也在采取一些措施兼顾特殊人群子女的就学。比如今年杭州市提供3万多个小学入学名额,除去17000名常住适龄儿童外,余下的将由教育部门统筹调配,提供给外来务工子女入学,确保符合规定的儿童都能顺利、公平地接受教育。
当然,解决教育公平问题,整治择校乱收费只是一项治标性措施,至关重要的还要治本,这就需要加强财政经费保证;需要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需要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选择需求。只有标本兼治、多管齐下,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政策才能完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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