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3日讯 近日,在海宁市政府会议中心举行了一场特殊的考试,42名考生都是海宁竞争性干部选拔的竞争者,这场闭卷考试的主要内容是廉政法规知识,考试成绩也将作为选拔的重要依据。
历时一个半小时的考试,让考生们感触颇多。“以前,对于廉政的法规知识知道一些,但不是很系统,通过这样的考试,提升了我们学习廉政知识的自觉性,也达到了以学促廉的作用。”昨天,第一次参加廉政考试的倪树平告诉记者。
据了解,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纪政纪法规知识的自觉性,强化纪律意识和法律概念,早在2008年,海宁率先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成为中央纪委“考廉”工作试点单位,此举在嘉兴市范围乃至全省范围都属于首创。
几年来,海宁积极探索将任前“考廉”工作向机关(干部)、镇(街道)中层干部、村(社区)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延伸,目前已经形成了对应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基层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四点一线”的任前“考廉”体系,任前“考廉”已经成为干部上任前的一道硬杠杠。
任前廉政考试是否具有生命力,建立考试结果运用机制是关键。为使廉政考试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富有针对性,海宁实行了区别对待,坚持职务越高规定越严的原则。如对科(局)级领导干部采取闭卷形式,60分合格,考试不合格的暂缓下发任职通知或提请相关组织任命,如果补考不合格,取消任职资格。而对于村(社区)干部的考试成绩则是记录于本人的廉政档案。作为组织推荐提名的重要参考依据。
海宁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廉政考试并不能根除腐败问题,但通过‘学廉’、‘考廉’,海宁摸索出了一条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新途径,另一方面,也实现了反腐倡廉关口前移,对预任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具有一定的预警作用。”
据统计,自2008年3月建立“考廉”制度以来,截至2012年7月9日,海宁全市共“考廉”155批次、2961人,其中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30批次、303人次,组织中层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109批次、1836人次,组织村(社区)干部廉政法规考试12批次、636人,新录用公务员廉政法规考试3批次、148人,竞争性选拔优秀年轻后备干部“考廉”1批次、38人。
廉政考试不仅增强了党员干部“学廉”、“守廉”的意识,也从前端筑牢了新任干部的防腐墙。据了解,从2008年到现在,海宁所有参加廉政考试的新任领导干部中,还没有出现一起违法违纪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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