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新政规范环评文件审批 提高环评审批效能
2012年07月13日 07:48:25
浙江在线07月13日讯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健全和完善行政许可决策机制,秀洲区环保局于近日制订并出台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程序规定(试行)》。该规定从2012年6月1日起试行,对项目咨询、现场勘察、总量控制、环评联系单的开具、受理、公示、科室分类审查、分级集体审议、排污权交易、审查决定签发、结果公告等11个方面均有详细规定。
规定试行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审批前统一由环保窗口通过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门户网站或其他方式告知公众,及时公示受理信息,建设项目环评审查实行分类审查、并联审查和集体审议,根据分类书面征求相关科室和单位的意见,明确内部并联审查期限,对集体审议实行会签制,提高审批速度。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后,统一由环保窗口按月在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公告审批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经过一个多月的试运行,区环保局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更加规范,审查更加到位,职责更加明确,有效避免后续监管中扯皮推诿情况的发生,切实提高了环评审批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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